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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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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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时间: 2025-05-30 15:42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摘录自《**市贯彻落实〈**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孝环委〔2023〕4号),2023年12月7日印发,如后期相关法规文件对职能有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发改委

1.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牵头协调和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

2.指导和督促化解钢铁等重点领域过剩产能,确保行业合规生产。负责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方案,围绕“双碳”目标深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3.负责调整全市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使用。负责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4.负责组织拟订循环经济、**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建设可再生**循环利用体系,推广循环产业园发展模式。

5.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节约工作。推行绿色办公,****机关。****政府绿色采购。

6.负责落实深化环境**价格改革的政策措施,完善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环境价格机制。

7.负责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8.负责**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9.负责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10.负责编制全市铁路发展规划并实施,组织开展铁路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协调推进全市铁路运输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铁路货运能力;协调落实铁路沿线环境保护措施。

11.负责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12.负责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

(二)市经信局

1.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内专项行业规划,组织开展专项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3.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4.负责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

5.负责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6.牵头推进沿江化工产业关、改、搬、转工作。

7.负责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统筹协调磷石膏综合利用,制定磷石膏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财政局

1.健全市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经费保障相关工作。

2.负责审核下达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预算资金,指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

3.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各类资金的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4.**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

5.**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6.负责宣传、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四)****建设局

1.负责自然**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指导合理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制定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政策措施,建立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2.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3.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4.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修复、治理和补偿机制。

5.严把建设用地入口关。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回收、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执行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或经评估认定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不得办理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审批手续。负责出让、划拨的国有土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和报备。

6.负责矿产**开发利用、土地复垦等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范围内的矿产开采加工和矿山修复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负责林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森林、湿地、草场、沙化土地、石漠化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林业生物种质**、植物新品种保护。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拟订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和自然保护地的规划。

****环境局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市城管执法委制定社会生活噪声、餐饮服务业油烟、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政策标准。

2.负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跨县(市、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重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行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贯彻执行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秸秆露天禁烧的组织、指导、协议、监督、考核等工作。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按职责监督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改变对野生动物的危害并依法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牵头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输变电站、通讯基站的环境污染防治。

9.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0.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有关部门统一****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策措施。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跨区域、流域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市****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负责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14.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收集、转运、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15.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6.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建设局

1.负责组织编制县级及以**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指导监督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有关部门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和监督管理。

2.研究拟定城市和乡镇污水处理规划,指导监督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督促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3.负责辖区范围内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的处置和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处置到位,建立运行台账,定期通报生态环境部门。

(七)市城管执法委

1.负责建立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和**化利用率。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镇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

2.负责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治污染环境。

3.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市容环境卫生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管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垃圾污染等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运输局

1.编制交通专项规划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组织编制的交通专项规划依法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推进绿色交通建设;执行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交通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办理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2.负责指导落实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3.负责指导优化各地公路网建设,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辆,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5.负责除长**线外的内河水域内防治船舶(渔船和军队、武警的现役在编船舶除外)及其作业活动污染监督管理,负责**、码头污染防治行业监督管理,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有关要求,推进**岸边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推动**铁水联运,加强船舶使用标准燃油监管。

6.按职责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职责范围通航水域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长**线外)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防范交通事故处理不当引发次生灾害。

7.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运输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8.负责公路等交通运输施工、公路运输和保洁、码头物料装卸和堆放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九)市水利和湖泊局

1.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保护规划,统筹生态环境用水,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地下水**管理保护。组织实施最严格水**管理制度。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调度。

2.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负责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河湖健康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3.指导江河湖泊及**的治理和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各地编制湖泊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涵闸、泵站的运行管理与河湖、水库岸线划界。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

4.负责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5.参与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配合参与涉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系统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领域节水,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8.负责域内河湖库水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农业农村局

1.负责全市农作物低茬收割工作,承担农作物秸秆低茬收割的组织、宣传、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对纳入购置补贴目录的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秸秆还田机、打捆机等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

2.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

3.负责农业生物物种**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4.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5.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6.负责指导畜禽粪污**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7.负责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加强监督管理,防治污染环境。

****商务局

1.推进商贸流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促进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和外卖行业绿色发展,协调批发零售企业节能降耗(含限塑)、报废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和市场更新改造。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广可循环绿色包装应用。

4.推进再生**回收工作,负责再生**回收行业管理。

5.负责**相关部门监督指导油气销售、存储、运输企业落实油气回收相关政策要求,引导企业开展错峰加油、卸油。

6.负责**相关部门监督指导油气销售、存储、运输企业落实油气回收相关政策要求。

****监管局

1.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汽柴油、车用尿素和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按职责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提升认证的有效性。

2.做好生态环境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认证机构的活动监管,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宣传推广国家出台的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配合业务主管部门监督国家新出台的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锅炉质量标准以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的实施。

4.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环境局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内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及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负责查处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内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

6.负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监督管理。

7.负责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推广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

(****推广中心

1.负责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贯彻执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宣传、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组织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建立完善管理台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指导各地积极争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和特色县,督促其开展绩效考评和奖补资金兑现;强化秸秆“五化”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技术支撑。

2.负责农业植物保护技术指导服务。

3.负责在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和农作物秸秆**化利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4.负责在农业绿色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中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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