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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已受理**县林辋溪辋川峰崎段河道整治工程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文信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县林辋溪辋川峰崎段河道整治工程
二、建设地点:湄洲湾西部、**县辋川镇辋川村和后任村北侧海域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政府
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设计院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2日(10个工作日)
六、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附件)
七、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0595-****7580 传真:0595-****9915
地址:********规划局 ****管理科
邮编:362000
附件:**县林辋溪辋川峰崎段河道整治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