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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624MWF8Q | 建设单位法人:杨国波 |
| 王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涪** |
| **省**市高新区科发大道中段198号 |
| **京**第6代AMOLED柔性LTPO/HIAA技术升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74-C3974-显示器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涪** **省**市高新区科发大道中段198号 |
| 经度:104.56736 纬度: 31.466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6 |
| 绵环审批〔2023〕1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0MA624MWF8Q001V |
| 2020-09-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77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624MWF8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
| 915********9764990 | 验收监测单位:四****研究院 |
| 125********714545W | 竣工时间:2024-12-10 |
| 2024-12-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10 |
| 2025-04-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427bgkzo |
| ****位于**高新区新区科发大道中段198号,于2017年陆续实施了**京**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等项目,均取得了环保手续,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拟在现M1厂区1#、4#厂房内实施**京**第6代AMOLED柔性LTPO/HIAA技术升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高新区新区科发大道中段198号,于2017年陆续实施了**京**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等项目,均取得了环保手续,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拟在现M1厂区1#、4#厂房内实施**京**第6代AMOLED柔性LTPO/HIAA技术升级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M1厂区加工玻璃基板阵列工艺、蒸镀工艺产能均为 40k/月(其中LTPS生产能力10k/月,LTPO生产能力30k/月),其余工艺产能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M1厂区加工玻璃基板阵列工艺、蒸镀工艺产能均为 40k/月(其中LTPS生产能力10k/月,LTPO生产能力30k/月),其余工艺产能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进现有工艺、新增部分设备,提升LTPO产能,降低LTPS产能、降低阵列工序及蒸镀工序的产能;优化更新mask技术、干法刻蚀工艺等,降低原辅材料使用量及更换部分刻蚀液(由氯气、三氯化硼等药剂调整为相对环境**的四氟化碳与六氟化硫);新增PVD及PECVD沉积工序;对原有14条模组生产线进行HIAA技术(活区开孔技术)升级改造;新增设备配套的动力管道等工程;辅助工程、动力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原已建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改进现有工艺、新增部分设备,提升LTPO产能,降低LTPS产能、降低阵列工序及蒸镀工序的产能;优化更新mask技术、干法刻蚀工艺等,降低原辅材料使用量及更换部分刻蚀液(由氯气、三氯化硼等药剂调整为相对环境**的四氟化碳与六氟化硫);新增PVD及PECVD沉积工序;对原有14条模组生产线进行HIAA技术(活区开孔技术)升级改造;新增设备配套的动力管道等工程;辅助工程、动力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原已建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触控/切割厂房“冷凝装置+2套沸石浓缩转轮+RTO焚烧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RTO焚烧系统”调整为“TO焚烧系统” |
| 触控/切割厂房涉及使用的HMDS(六甲基二硅胺,年用量2.43m3/a)会导致“RTO焚烧系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硅)堵塞蓄热砖,长期使用将降低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3244.5923 | 4326.123 | 0 | 0 | 3244.592 | 3244.592 | |
| 0 | 196.5032 | 262.0043 | 0 | 0 | 196.503 | 196.5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3.6841 | 4.9121 | 0 | 0 | 3.684 | 3.684 | / |
| 0 | 118.8089 | 158 | 0 | 0 | 118.809 | 118.80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88.899 | 118.532 | 0 | 0 | 88.899 | 88.899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总银在含磷银废水处理系统排口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要求。TOC、COD、SS、氟化物、总磷、氨氮、总氮、总锌在厂区生产废水排口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标准,氯化物在厂区生产废水排口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进行控制。 | 纯水制备系统1套,常温循环冷却水系统48台冷却塔,工艺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6套,清洗水回收系统3套,中水回收系统1套。 | 于2025年1月13日~1月15日对废水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和调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废水(生产废水及生产区生活污水)经厂内处理后总银在含磷银废水处理系统排口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要求。TOC、COD、SS、氟化物、总磷、氨氮、总氮、总锌在厂区生产废水排口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标准,氯化物在厂区生产废水排口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进行控制。 | |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生活区生活污水在生活污水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要求 | 生产区一套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同时设置1个隔油池;配套生活区设置一套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及1个隔油池。 | 于2025年1月13日~1月15日对废水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和调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区生活污水在生活污水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要求 |
| 1 | 酸性废气处理系统 | 氨、硫化氢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二级标准;VOCs、异丙醇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2377-2017)中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二级标准。 | 3套碱液喷淋塔(一级碱液喷淋NaOH)+ 汇入阵列厂房工艺尾气处理系统后端末端喷淋塔;汇入触控/切割厂房工艺尾气处理系统;汇入阵列厂房工艺尾气处理系统四级碱液喷淋塔。 | 于2025年1月13~1月16日、3月4日~3月6日对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氨、硫化氢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二级标准;VOCs、异丙醇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2377-2017)中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二级标准。 | |
| 2 | 碱性废气处理系统 | 氨、硫化氢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二级标准;VOCs、异丙醇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2377-2017)中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二级标准。 | 阵列厂房:3套酸液喷淋塔,触控/切割厂房:3套酸液喷淋塔 | 于2025年1月13~1月16日、3月4日~3月6日对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氨、硫化氢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二级标准;VOCs、异丙醇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2377-2017)中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二级标准。 | |
| 3 | 工艺尾气处理系统 | 氨、硫化氢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二级标准;VOCs、异丙醇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2377-2017)中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二级标准。 | 阵列厂房源头净化装置(POU)+3套湿式静电除尘+3套工艺尾气洗涤塔+4套末端碱液喷淋洗涤塔;蒸镀厂房源头净化装置(POU)+2套湿式静电除尘+2套工艺尾气洗涤塔+3套末端碱液喷淋洗涤塔;触控/切割厂房源头净化装置(POU)+2套湿式静电除尘+2套工艺尾气洗涤塔+3套末端碱液喷淋洗涤塔 | 于2025年1月13~1月16日、3月4日~3月6日对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氨、硫化氢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二级标准;VOCs、异丙醇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2377-2017)中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二级标准。 | |
| 4 |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 氨、硫化氢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二级标准;VOCs、异丙醇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2377-2017)中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二级标准。 | 阵列厂房: 冷凝装置+7套沸石浓缩转轮/RTO焚烧系统;蒸镀厂房: 冷凝装置2套沸石浓缩转轮+RTO焚烧系统,清洗工序(HFE):冷凝装置+2套RTO焚烧系统+碱液喷淋;触控/切割厂房: 冷凝装置+2套沸石浓缩转轮+TO焚烧系统;模组厂房: 有机废气: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于2025年1月13~1月16日、3月4日~3月6日对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氨、硫化氢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二级标准;VOCs、异丙醇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2377-2017)中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二级标准。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对各种动力设施进行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于2025年1月13日~1月15日对废水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和调查,验收监测期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1 | 重点防渗区:阵列厂房(BP)内废液收集罐区、**回收站(危险废物暂存库及一般废物暂存库),采用2mm厚HDPE膜+30cm厚P8等级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K≤0.26×10-8cm/s)防渗,防渗层总渗透系数K≤1.0×10-10cm/s。一般防渗区:生产厂房内其他区域、污水处理站(含应急处理水池)、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隔油池、化学品库1、化学品库2、消防废水收集池、化学品车间地面、柴油罐车,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6m,渗透系数K≤1×10-7cm/s的粘土防渗层等效的20cm厚P8等级抗渗混凝土(K≤0.26×10-8cm/s)防渗措施。简单防渗区:特气车间1、硅烷站、成品仓库、综合动力站、办公楼及配套生活区地面采用一般硬化 | 均已落实 |
| 1 | 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公司清运处置或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九洲****公司、******公司、****公司、**高****公司等公司委托处置。 | 均已落实 |
| 1 | 特气库、化学品供应间(CCSS)、生产车间设置人员防护设备,如:正压呼吸器、面罩、防护服等;生产厂房、化学品库(甲、乙)、化学品供应间(CCSS)和特气库设置安全淋浴和洗眼器。厂区设置雨水截止阀,下雨或发生火灾、事故时,切断雨水管网与市政雨水管网的连接,将雨水和消防废水切换通过管道汇入消防废水收集池内。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对房间分别考虑防火、防爆,耐腐蚀及排风的要求,同时采用高纯氮气充填容器,以保证化学品的纯度和洁净度。利用双层管道(外面为透明PVC管)输送至使用点。特气由钢瓶与气柜连接,通过输送管线进入气体分配箱VMB,经VMB再次调压后送入车间使用点。VMB内设有气体探测器及紧急排风,一旦发生气体泄漏,通过自动联动系统迅速切断气瓶柜,并通过紧急排风将泄漏出的气体迅速通过厂务系统进行处理。所有气体管路均采用双芯管,并在外层管内布置若干探头,且自动联动系统在管路内发生正负0.05%的流量压力扰动,则迅速切断气体→VMB→机台。 化学品库:含化学品库(甲类)、化学品库(乙类)2座化学品库,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库中化学品均以桶装的形式储存。化学品库地面全部进行防渗处理,同时地面均设置地沟(地沟亦进行防渗处理),地沟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保证液体化学品发生泄漏后能够得到有效收集,不进入外围水体。 特气库内气体抽风装置,并连接至厂务废气处理系统,气体输送采用双层套管。 氨钢瓶存放区域设置水喷淋设施。 氯气钢瓶存放区域设置碱液池 项目废水处理系统中设有2个事故应急池,单个容积为5000m3,总容积为10000m3。 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控系统。 | 均已落实 |
| 本项目通过对**京**第6代柔性AMOLED原有1#、4#厂房生产区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增购置模组线体升级设备、LPTO工艺设备、动力设备、品质设备等200余台套,实现满足市场对柔性AMOLED显示器件在LTPO/HIAA技术升级的产能需求。采用IGZO废刻蚀液替代部分硫酸(50%)进行有机废水处理系统中废水的pH调节;依托现有工程位于阵列厂房(BP)废液间的30m3IGZO废刻蚀液储罐。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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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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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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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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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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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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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