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洲镇石龙村餐饮产业业态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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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洲镇**村餐饮产业业态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莲洲镇**村餐饮产业业态提升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莲洲镇**村餐饮产业业态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50522.9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22996.83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工期(日历天):监理单位发出施工令开始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建筑业),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要求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省外企业已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一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15点0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井岸镇井湾路113号三友智创谷文化创意园A座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1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井岸镇井湾路113号三友智创谷文化创意园A座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报名登记表;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银行****北支行

户 名:****

银行账号:440********800000104

(4)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陈凤施,0756-****023、****677;电子邮件:****@qq.com,将上述1)-2)项资料及汇款凭证(如采用汇款)填写盖章后扫描发送电子邮箱,致电确认。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方式:周华钊 联系电话:180****5168

地 址:**市**区莲洲镇**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邮编:519075

联系方式:0756-****023、****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项目咨询)

电 话:0756-****02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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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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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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