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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00MA4979J22Q | 建设单位法人:游学海 |
| 谢东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 **化工循环产业园荆东大道以西、中海润滑油以南现有厂区内 |
| 年产 500 吨生物碱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化工循环产业园荆东大道以西、中海润滑油以南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12.254536 纬度: 31.0063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8 |
| 荆环审〔2021〕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09-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47 |
| 13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00MA4979J22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02MADP9W974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2MADP9W974J | 竣工时间:2024-07-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412ZnMhx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500吨生物碱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100吨生物碱 |
| 生产能力及规模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3-氰基吡啶为起始物料,经酯化、缩合、水解、氨基保护、不对称氢化、酯化、水解环合、精制及分装等工序,制得生物碱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以3-氰基吡啶为起始物料,经酯化、缩合、水解、氨基保护、不对称氢化、酯化、水解环合、精制及分装等工序,制得生物碱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C09 车间**酸性气预处理设施,依托一期RTO系统; 2、**:在生产过程中识别出含氯(氮、硫)废气,单独收集、专管输送,设一套含氯有机废气预处理装置,采用“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冷凝+活性炭吸附(自带脱附) ”预处理 依托:全厂集中设置的末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3、C09车间内配套密闭式烘干设备及破碎包装,破碎包装粉 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 4、**酸性气预处理设施 5、危险废物依托一期建设的危废焚烧炉 6、甲类罐区 采用氮封微正压、装卸车气相平衡(与罐车相连)、 呼吸阀设冷凝回流;罐区采用设安全截止阀、气相平衡 7、项目废水处理****处理站 | 实际建设情况:1、依托B06车间已建酸性气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一期RTO系统 2、依托B06车间已建含氯有机废气预处理装置处理,通过管道输送至一期RTO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中间体包装工段依托B06已建两级除尘装置 4、依托B06车间已建酸性气预处理设置处理,通过管道输送至一期RTO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5、由于建设危险废物焚烧炉存在较大环境与安全隐患,所以企业一期未建设危险废物焚烧炉。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罐区废气直接送至RTO系统处理 7、污水处理站的各个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低浓度废气通过碱喷淋+生物滴滤池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高浓度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输引至RTO系统处理后经DA003排放 |
| 1、已验收项目B06车间酸性气预处理设施在设计时已考虑到后续建设项目(碱洗塔:6000m3/h,Φ1400*h5500mm,水泵一用一备;水洗塔6000m3/h,Φ1400*h5500mm,水泵一用一备),纳入该套处理留有余量,B06车间产品为批次生产,不存在多种产品同时生产的情况,同时本项目产能实际仅为原计划五分之一且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因此依托可行 2、已验收项目B06车间含氯有机废气预处理装置在设计时已考虑到后续建设项目(碱洗塔两座:2000m3/h,Φ900*h4000mm;水洗塔一座:2000m3/h,Φ900*h4000mm;活性炭罐尺寸Φ1800*3400mm;),纳入该套处理留有余量,B06车间产品为批次生产,不存在多种产品同时生产的情况,同时本项目产能实际仅为原计划五分之一且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因此依托可行 3、已验收项目B06车间两级除尘装置(风量4500-5800m3/h,功率5.5kw)在设计时已考虑到后续建设项目,B06车间产品为批次生产,不存在多种产品同时生产的情况,同时本项目产能实际仅为原计划五分之一且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因此依托可行 4、已验收项目B06车间酸性气预处理设置(碱洗塔:6000m3/h,Φ1400*h5500mm,水泵一用一备;水洗塔6000m3/h,Φ1400*h5500mm,水泵一用一备)在设计时已考虑到后续建设项目,B06车间产品为批次生产,不存在多种产品同时生产的情况,同时本项目产能实际仅为原计划五分之一且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因此依托可行 5、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已验收,设有570m2,依托可行 6、该措施属于环保措施强化或改进 7、较于原环评中设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生物除臭装置),现对污水站废气处理工艺进行优化升级,属于环保措施强化或改进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排气筒均依托一期已建排气筒;废水排放口均为间接排放;事故应急池依托一期已建项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排气筒均依托一期已建排气筒;废水排放口均为间接排放;事故应急池依托一期已建项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8 | 0.72 | 8.891 | 0 | 0 | 8.52 | 0.72 | |
| 0.78 | 0.011 | 0.889 | 0 | 0 | 0.791 | 0.0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171 | 1.11 | 0.684 | 0 | 0 | 2.281 | 1.11 | / |
| 15.13 | 4.006 | 19.136 | 0 | 0 | 19.136 | 4.006 | / |
| 1.656 | 0.666 | 2.322 | 0 | 0 | 2.322 | 0.666 | / |
| 19.177 | 11.595 | 21.752 | 0 | 0 | 30.772 | 11.595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市化****处理厂接管标准 | ****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处理厂深度处理 | 验收期间,废水排放的监测结果表明,pH值的排放浓度为7.4-7.5,色度值为20,悬浮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L,总磷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47mg/L,总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9.2mg/L,化学需氧量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66mg/L,氨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5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6.3mg/L,硫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0.03mg/L,挥发酚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1L,总氰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9mg/L,二氯甲烷的最大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上述指标均符合**化工循环产业****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RTO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1、真空泵 密闭真空泵循环水槽,并将废气引至 RTO(依托一期)2、危废仓库、 三效蒸发器 接入 RTO(依托一期)3、烟碱生产线 不含卤素、 酸性废气的有机废气 直接去 RTO 焚烧(依托一期), RTO 炉设置前处理(水封)、后处理(两级碱洗)4、烟碱生产线 酸性废气 依托原车间预处理系统,去 RTO 炉焚烧(依托一期)5、含卤素有机 废气 依托原车间预处理系统“两级碱洗+一级水洗+冷凝+活性炭吸附(自带脱附)”预处理处理后,依托排气筒DA003排放 6、污水处理站 高浓度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输引至RTO系统处理后经DA003排放7、储罐区呼吸废气 直接送至RTO系统处理 | DA003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1.8mg/m3,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0.8mg/m3,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为NDmg/m3,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为77mg/m3,氯化氢的排放浓度为1.73mg/m3,硫化氢的排放浓度为2.85mg/m3,氨的排放浓度为1.89mg/m3、二噁英的排放浓度为0.0018ng TEQ/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的要求;大气特征污染物(表9.2-2)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估算的排放环境目标值。 | |
| 2 | 碱喷淋+生物滴滤池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污水处理站 废气 污水处理站的各个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低浓度废气通过碱喷淋+生物滴滤池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中氨的排放浓度为2.12mg/m3,硫化氢的排放浓度为3.05mg/m3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3.79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 |
| 3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质检楼废气 依托一期:通过通风橱将废气抽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 | DA001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7.32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对相应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音措施 | 验收期间4个监测点两天的昼间厂界噪声为37-56dB(A),夜间厂界噪声为39-49dB(A),8个点次检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 按批复要求落实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并定期委托****进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对有机质较高的危废,进入厂区的危废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对含盐成分高的危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 | 已按批复要求落实。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医药废物和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液、****处理站污泥、实验室废物等。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依托已建工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 | 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依托已建工程,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1、C09 车间**酸性气预处理设施,依托一期RTO系统; 2、**:在生产过程中识别出含氯(氮、硫)废气,单独收集、专管输送,设一套含氯有机废气预处理装置,采用“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冷凝+活性炭吸附(自带脱附) ”预处理 依托:全厂集中设置的末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3、C09车间内配套密闭式烘干设备及破碎包装,破碎包装粉 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 4、**酸性气预处理设施 5、危险废物依托一期建设的危废焚烧炉 6、甲类罐区 采用氮封微正压、装卸车气相平衡(与罐车相连)、 呼吸阀设冷凝回流;罐区采用设安全截止阀、气相平衡 7、项目废水处理****处理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依托B06车间已建酸性气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一期RTO系统 2、依托B06车间已建含氯有机废气预处理装置处理,通过管道输送至一期RTO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中间体包装工段依托B06已建两级除尘装置 4、依托B06车间已建酸性气预处理设置处理,通过管道输送至一期RTO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5、由于建设危险废物焚烧炉存在较大环境与安全隐患,所以企业一期未建设危险废物焚烧炉。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罐区废气直接送至RTO系统处理 7、污水处理站的各个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低浓度废气通过碱喷淋+生物滴滤池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高浓度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输引至RTO系统处理后经DA003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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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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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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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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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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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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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