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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0001号建议的复函
陈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区**大道龙腾片区配售型保障住房建设方案的建议》(第****0001号)收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前期规划情况
我区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于**大道东侧H2-1/01地块,位于我区2024年**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地块总面积154亩(其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面积约122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不小于35%。
二、方案设计情况
经设计院与建设单位沟通,确定本项目容积率为1.11,主要原因是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不可利用土地导致容积率计算基数增大。项目总用地面积120亩的范围内,存在约48.84亩无法布局建筑的土地(其中包括41.33亩高压防护走廊,7.51亩文物保护范围),仅剩余约71.16亩轮廓不规则的土地可布局建筑。
三、建议落实情况
本项目设计方案经****委员会审议通过,项目已于2024年11月中旬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现场基础开挖及土石方施工。若调整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EPC招标都需重新进行,将会严重影响现场施工进度、大幅增加工程造价,****建设部下达工作任务。经认真分析研判,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方案不作调整。
****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审定,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书记、主任李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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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邓燕,联系电话:****3111,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