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字〔2025〕48号****关于****红帆船体育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5-30 16:21:00
******旅游局:
报来《******旅游局关于重新申请审批****红帆船体育公园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文广体旅报〔2025〕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以平发改投资字〔2022〕74号批复了****红帆船体育公园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因原项目建设内容有重大调整,项目业主申请重新批复该项目。经研究,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公共体育设施不足,推动全民健身的需要,同意建设****红帆船体育公园项目。
二、项目名称:****红帆船体育公园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县城金子岭**山脚。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0666.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0平方米。其中球类运动地块用地面积8921.78平方米,健身步道及骑行道用地面积51744.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健身步道和骑行道、器材库、卫生间、标准室外羽毛球场、网球场、篮球场、篮球场钢结构雨棚、国际5人制足球场、乒乓球场、儿童乐园、标识系统、智慧健身设施、监控等相关设备设施,以及绿化、铺装、照明、水、电及道路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2529.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600万元,已下达自治区乡村**补助资金700万元(桂财教〔2023〕91号),剩余229.80万元由县财政资金解决。
七、《关于****红帆船体育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2〕74号)同时废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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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