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澄清公告 | ||||||||||||||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5-05-30 | |||||||||||||
| -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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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司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0 16:21 二、澄清信息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事项: 问题1、《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之“三、服务时限及质量要求”:“4、确保债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上述条款存在要求承销机构确保通过内部审批和保证取得同意注册的批复或取得无异议函的时间,****协会《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则》的精神相违背,烦请贵司给予答疑或澄清。 回复:将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之“三、服务时限及质量要求”:“4、确保债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调整为“力争债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是否暂停:否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1-****9526 地 址:**省**市**区雀园路568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人:唐笑、欧飞、欧阳冰晨、吴优 电 话:0731-****3998 地 址:**市**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层1110-11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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