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套编藤家具

审批
浙江-台州-临海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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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47917K徐云琦
徐云琦**省**市**市
**市大洋街道前**路289 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万套编藤家具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省**市**市 大洋街道前**路289 号
经度:121.19507 纬度: 28.88061****环境局**分局
2024-10-25
台环(临)区改备****038号****
2025-03-05500
20****
913********147917K******公司
****1082MA2ANEAU2W******公司
****1082MA2ANEAU2W2024-11-27
2025-04-252025-05-26
http://www.****.com/news/1700.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建技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万套编藤家具年产10万套编藤家具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切割—冲压—成型—焊接—表面处理(除油—水洗—硅烷化)—烘干—喷塑—固化—组装—检验—包装—成品切割—冲压—成型—焊接—表面处理(除油—水洗—硅烷化)—烘干—喷塑—固化—组装—检验—包装—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做好废水处理工作。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生****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入市政管网排****处理厂。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总铁排放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 1 限值,该标准中没有的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废气:做好废气处理工作。本项目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按照《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不高于 30mg/m3执行;天然气燃烧排放的烟尘、SO2 、NOX 排放限值按照分别不高于 30mg/m3、200mg/ m3、300mg/m3 执行。噪声: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对生产设备做好防震、减震措施,根据设备的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防震垫,保证有效防震效果。合理布置设备安装位置。 生产车间配备完好的门窗,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36 号)。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固废台账。废水:企业已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生产****处理站“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流向附近河道。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产生的废水排放均能符合相应的标准。废气:本项目固化、烘干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产生的废气排放均能符合相应的标准。噪声:1、选用低噪的设备。2、空间合理布局,噪声较大的车间远离厂内生活办公区;3、厂界砌筑围墙,加强厂界绿化,有效隔音降噪;4、厂区物料运输通道合理优化,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保持车况良好,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避免夜间运输;5、生产作业期间关闭门窗;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产生的噪声均能符合相应的标准。固废:项目在厂区北侧表面处理车间旁设置一个约1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来暂时存放废槽液、废槽渣、表面处理包装桶、污泥等危险废物,危险固废暂存间为独立隔间,地面作了硬化处理和环氧树脂处理并放有托盘,具备防渗、防漏措施;同时危废仓库设有危废标识、危废周知卡等相关标志,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废槽液、废槽渣、表面处理包装袋、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委托台****公司(危废资质:****000020)安全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设 1 条硅烷化表面处理生产线,工件采用吊装(空中悬挂连续运转)自动化处理,人工上件后均自动进行,共设置 6 个槽体,采用喷淋方式,****环保局《**市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中的要求,项目硅烷化表面处理生产线生产设备均设在地面之上,槽体均地上式架空,各槽体与地面之间设钢支撑架,基础抬高25cm,各工序段间,及工件进、出口设置滴水过渡区,设施及地面采取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企业对工艺进行优化,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工件采用吊装(空中悬挂连续运转)自动化处理,人工上件后均自动进行,共设置 6 个槽体,采用喷淋方式,项目硅烷化表面处理生产线生产设备均设在地面之上,槽体均地上式架空,各槽体与地面之间设钢支撑架,基础抬高25cm,各工序段间,及工件进、出口设置滴水过渡区,设施及地面采取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1344 0.0137 0.1527 0 0 0.148 0.014
0.04 0.004 0.045 0 0 0.044 0.004
0.002 0.0002 0.003 0 0 0.0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027 0.001 0.004 0.027 0 0.001 -0.026 /
0.147 0.014 0.032 0.147 0 0.014 -0.133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总铁排放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生****处理站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产废水水质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其中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标准。总铁的排放浓度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浓度限值的要求。
2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总铁排放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纳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污水水质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其中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标准。总铁的排放浓度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浓度限值的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烘干、固化天然气燃烧设施 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按照《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不高于 30mg/m3执行;天然气燃烧排放的烟尘、SO2 、NOX 排放限值按照分别不高于 30mg/m3、200mg/ m3、300mg/m3 执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烟气黑度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本项目烘干、固化、燃烧废气排气筒中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1、选用低噪的设备。2、空间合理布局,噪声较大的车间远离厂内生活办公区;3、厂界砌筑围墙,加强厂界绿化,有效隔音降噪;4、厂区物料运输通道合理优化,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保持车况良好,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避免夜间运输;5、生产作业期间关闭门窗;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本项目厂界四周监测点昼噪声测量值为50-58dB(A),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36 号)。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固废台账。 项目在厂区北侧表面处理车间旁设置一个约1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来暂时存放废槽液、废槽渣、表面处理包装桶、污泥等危险废物,危险固废暂存间为独立隔间,地面作了硬化处理和环氧树脂处理并放有托盘,具备防渗、防漏措施;同时危废仓库设有危废标识、危废周知卡等相关标志,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废槽液、废槽渣、表面处理包装袋、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委托台****公司(危废资质:****000020)安全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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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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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现有项目只有生活污水,不需要调剂,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水污染物要一并削减。现有项目新增的 二氧化硫、NOx 污染物排放指标已通过交易取得(编号:201722),技改后企业总排放指标为 二氧化硫0.004、NOx0.032,均在原有核定总量范围之内。现有项目只有生活污水,不需要调剂,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水污染物要一并削减。现有项目新增的二氧化硫、NOx污染物排放指标已通过交易取得(编号:临384)。技改后企业总排放指标为二氧化硫0.004、NOx0.032,均在原有核定总量范围之内。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总排放量约为1362.5吨/年,本项目化学需氧量外排量为0.041t/a,氨氮外排量为0.002t/a,符合环评及批复中总量要求控制值:废水量1527t/a,化学需氧量0.045t/a,氨氮0.003t/a。 本项目废气中NOx排放量为0.014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01t/a,符合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控制要求控制值:NOx0.032t/a,二氧化硫0.004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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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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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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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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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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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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