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市**区铃木电梯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荷城街道**路8****环境局**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678 传真:0757-****8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铃木电梯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荷城街道富恒路以北、**路以西GM-A-02-02-01-01地块内 |
| 环评机构 | **市宏哲****公司 |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
| 项目概况 | 年产电梯1万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中心****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表面处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砂滤+MBR膜+超滤) 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标准中洗涤用水和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70%的回用水回用到前处理清洗工序,剩余30%的浓水交由**市富****公司(****处理厂)回收处理。③固化有机废气治理的喷淋水循环回用,多次循环后更换水交由**市富****公司(****处理厂) 回收处置,不外排。 2.①喷粉粉尘配套 2 套滤芯过滤+旋风除尘处理后统一由15m 排气筒 DA001 排放;②烘干炉燃烧废气、 固化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固化有机废气一并由 15m 排气筒 DA002 排放③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 DA002 排放;④喷砂、 打磨粉尘配套“滤芯过滤+旋风除尘” 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 DA003 排放;⑤厨房油烟配套“油烟净化器” 处理后由排气筒 DA004高空排放;⑥加强车间内生产管理, 加强车间通风, 保持车间的环境清洁。 3.噪声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底部安装减振装置、定期检修设备等措施降低影响。 4.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 2025年5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