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脱蜡焙烧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2025年5月16日9时30分,该****酒店5号会议室开标,3家投标人参与了投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地址:**市**区**镇环山村
项目名称:燃气脱蜡焙烧炉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118万元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 推荐中标候选人:
****技术商务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93.80分,排序第一,****一中标候选人;交货期:3.5个月,满足卖方收到预付款条件后开始计算交货周期;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118万元;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书名称和编号:/。
2) 其他投标人排序:
/
3)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中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1项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实质性要求为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3要求:“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该投标人未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7.1.4项“燃气压力:炉前30KPa”和*7.2.7项“设备除二次燃烧室外,整体高度不超过3000mm”的支持资料,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议,中钢****研究院有限公司被否决投标。
******公司存在2项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未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5)其他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开标前4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该投标人未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资料,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议,******公司被否决投标。
****委员会判定,上述2家投标人虽被否决投标,但其与****之间在价格、技术方面具备竞争性,故对****投标文件继续评议。
提交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思梦 管子婧
联系电话:010-****2610、2617
邮箱:****@163.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