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5-30 17:18
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公顷) |
用途 |
出让年期 (年) |
| **** |
****镇兴发村 |
3.7427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50 |
| 奈协2025-02 |
**大沁他拉镇包日呼吉尔嘎查 |
3.7534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50 |
| 奈协2025-03 |
**大沁他拉镇包日呼吉尔嘎查 |
13.4289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50 |
| 奈协2025-04 |
**大沁他拉镇包日呼吉尔嘎查、吉格斯台嘎查 |
14.2797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50 |
提交的材料如下(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两年内拖欠过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竞买。
预申请书、法人单位或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章程、资质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 、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向参与上述地块竞买的预申请人即可至****(103室)提交预申请书等材料, 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预申请人应提前就该价格与出让人对接,出让人接受该价格的将向预申请人确认资格。
三、预公告期限:2025年5月30日至6月28日。
四 、预公告期届满,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
五 、预公告地块发布正式出让公告时,该地块预公告自动终止。正式公告时间及方式将另行发布,具体内容以正式公告为准。
六、****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475-****264;联系人:梁先生。
****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