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ⅠEPC+O补充公告(第01号)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ⅠEPC+O于2025年05月28****交易中心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修改与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全文中的招标人联系地址,统一更正为 **省******社区(207****工业园办公楼 ;
二、原招标文件全文:
**省外企业还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修改为:
**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三、原招标文件全文:
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②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
修改为:
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
四、原招标文件:1.1 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 报价唯一 |
对设计费、**费分别只能一个有效的报价。 |
修改为:
| 报价唯一 |
对勘察费、设计费、**费分别只能一个有效的报价。 |
五、原招标文件: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
| 企业业绩 |
5 |
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建筑类项目:标书代写 ①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每项得2.5分; ②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15万平方米(不含)每项得1.5分; ③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10万平方米(不含),每项得1分。 注:最多只计算2个项目,本项最高得5分;①须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关键页、审图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相关业绩不得分)。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建筑面积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显示则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作为业绩建筑面积评审。 |
修改为:
| 企业业绩 |
5 |
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建筑类项目:标书代写 ①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每项得2.5分; ②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15万平方米(不含)每项得1.5分; ③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10万平方米(不含),每项得1分。 注:最多只计算2个项目,本项最高得5分;①须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关键页、审图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相关业绩不得分)。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建筑面积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显示则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作为业绩建筑面积评审。 |
| 设计人员配备 |
2 |
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获得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本小项目最多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1分。根据上述要求提供有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证明资料,以及提供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的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含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 器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人员为退休人员,可用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代替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修改为:
| 设计人员配备 |
2 |
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获得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根据上述要求提供有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证明资料,以及提供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的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含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人员为退休人员,可用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代替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企业业绩 |
4 |
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投标,指施工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建筑类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①**工程费在20000万元(不含)以上,每项得2分; ②**工程费在10000万元(不含)至20000万元(含),每项得1分; ③**工程费5000万元(不含)至10000万元(含),每项得0.5分。 注:本项最多累计2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修改为:
| 企业业绩 |
4 |
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投标,指施工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建筑类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①**工程费在20000万元(不含)以上,每项得2分; ②**工程费在10000万元(不含)至20000万元(含),每项得1分; ③**工程费5000万元(不含)至10000万元(含),每项得0.5分。 注:本项最多累计2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企业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任一施工单位) |
1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任一施工单位)具备: ①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得1分; ②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0.5分; 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已按新规定办理电子证书,则提交有二维码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盖公章不得影响二维码。 |
修改为:
| 企业资质(若是联合体投标,指施工单位) |
1 |
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投标,指施工单位)具备: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已按新规定办理电子证书,则提交有二维码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盖公章不得影响二维码。 |
六、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经公开招标,甲方确定(牵头人)xx有限公司、(成员)xx有限公司、(成员)xx有限公司为 ****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ⅠEPC+O 的中标人,其中xx有限公司(投标人的运营单位)为本项目运营单位,xx有限公司(投标人的施工单位)为本项目施工单位,xx有限公司(投标人的设计单位)为本项目设计单位。****(单位名称,甲方)作为设计合同条款、施工合同条款、运营合同条款的甲方,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进行管理。
基于本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加运营(EPC+O)方式建设,本工程总承包加运营(EPC+O)合同系由甲方和中标人签署,中标人承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中华人民**国法律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运营。
修改为:
经公开招标,甲方确定(牵头人)xx有限公司、(成员)xx有限公司、(成员)xx有限公司为 ****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ⅠEPC+O 的中标人,其中xx有限公司(投标人的运营单位)为本项目运营单位,xx有限公司(投标人的施工单位)为本项目施工单位,xx有限公司(投标人的设计单位)为本项目设计单位,xx有限公司(投标人的勘察单位)为本项目勘察单位。****(单位名称,甲方)作为设计合同条款、施工合同条款、运营合同条款、勘察合同条款的甲方,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勘察单位进行管理。
基于本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加运营(EPC+O)方式建设,本工程总承包加运营(EPC+O)合同系由甲方和中标人签署,中标人承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中华人民**国法律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运营。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2)施工合同条款;设计合同条款;运营合同条款;
修改为: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2)施工合同条款;设计合同条款;运营合同条款、勘察合同条款;
七、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运营 工作,(成员名称1)承担 设计 工作,(成员名称2)承担 施工 工作,(成员名称3)承担 勘察 工作。
修改为: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1)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2)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3)承担 工作。
六、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表2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
注:2、提供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类或建筑类)的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竣工验收报告。
修改为:
注:2、提供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建筑类)的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竣工验收报告。
八、投标格式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相关内容的作相应澄清、补充修改,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
日期: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