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发布时间:2025年5月30日
招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2025年6月9日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形式;
联系人:崔剑宇
电话:186****0070
电子邮箱:****@pepsi-sh.com
注:有关本次投标的任何问题,除电话答疑之外,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投标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盖有骑缝章的项目招标说明书、项目投标承诺书以及招标项目要求的所有附件(详见招标附件)。
投标资质:
1.5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52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如法定代表人即为此项目负责人,则无需提供);
1.5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54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即为此项目负责人,则无需重复提供);
1.55 公司近2年相关的重点业绩,及2023年-2025年5月期间新****公司证明,并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
料(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应体现项目期限、项目内容及相对方,涉及合同机密的关键信息可不体现);
1.56 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1.57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投标前一个月内);
1.58其他要求的有效证件。
以上1.5投标文档与投标资质要求的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或按要求加盖骑缝章后装入文件封套内,****公司印鉴。
提交时间:投标文件以快递或面递的形式于2025年6月9日17:00前送达;
1.6.1 投标文件规格、盖章及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投标书须按附件投标书格式填报。
2)投标时需在要求加盖公章处加盖完整、清晰的公章,整份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装入文件封套内,****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① 投标文件按次序装订,需正本(1本)、副本(1本)。
② 投标文件需进行胶装印刷装订成册,密封在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
如有产品样本要求的可另行提供。
例:(详见附件图片)
(注意胶装侧边样式) (需分正本、副本各一本)
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签署之有效附件,并作为合同之一部分。投标文件装入文件封套内,****公司公章。快递信封外表明“2026年******公司销售系统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司名称。
除非获得招标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本项目的任何部分。
2.1 客户管理模块
细分功能:直营客户管理、分销终端客户管理、客户变更日志、客户标签库。
2.2 订单管理模块
细分功能:直营订单管理、直营订单库存管理、分销终端订单管理。
2.3 路线管理模块
细分功能:拜访路线计划、路线拜访流程、拜访记录核查。
2.4 资产管理模块
细分功能:资产系统对接、资产拆投、维保流程、资产台账管理。
2.5 DMS订货**
细分功能:客户账号功能、界面布局、信息发布功能、终端实名认证、客户对账功能、终端促销功能。
2.6 组织架构模块
细分功能:销售区域组织架构、人员组织架构。
2.7 考勤模块
细分功能:外部考勤系统对接、考勤打款形式。
2.8 商品管理模块
细分功能:商品信息主数据、可售产品范围管理、价格策略政策。
2.9 绩效管理
细分功能:人员目标管理、学习平台功能。
2.10 审批流程
2.11 AI模块
细分功能:产品识别功能、使用场景管控、AI识别结果使用、OCR功能。
2.12 TPM模块
细分功能:活动费用管控、活动方案创建、活动方案执行、活动方案结案。
2.13 数据分析模块
细分功能:历史数据迁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分销客户主数据、分销订单数据、拜访执行数据)、原始数据支撑、数据字段颗粒度精细、多维度数据整合、驾驶舱数据展示。
注:以上系统功能需求对应细则请参见附件《系统功能需求描述细则》,相关需求为初步大致需求、非招标方最终需求,后期将依据招标方不同阶段的业务发展诉求而有相应升级。
3.1 系统可用性与性能
基于前述部署环境,解决方案提供方应确保解决方案持续具备私有化部署能力。
3.2 项目管理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向招标方提交项目管控方案,方案至少包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安排、进度管理、项目相关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内容,方案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
项目实施人员要求:依据项目建设需要,至少配置项目经理一名,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投标方的项目团队中自有人员。投标方提供的项目经理须具有3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并具有饮料或快速消费品相关项目实施经验。投标方提供的核心顾问须具有3年以上行业相关项目实施经验。
3.3 项目进度管理要求
3.31 投标方应与招标方一起以招标方的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投标方的投标书共同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安排(需要提供周计划和汇报制度),明确每个阶段的阶段目标、阶段应交付的成果、验收依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招标方和招标方认可后,以合同或会议纪要形式加以明确。
3.32 投标方的项目进度管理应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方在了解项目特点的前提下,根据工期目标,提交总体进度计划,以及定期提交阶段性工作计划;对可能发生的工程延误提出相应对策;定期或不定时地召开或参加项目例会、协调会议等,向采购人及招标方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提交进度报告,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3.4 项目质量管理要求
3.41 投标方应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开发建设质量 控制方案和实施措施,并督促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保证总 体规划设计、开发与实施、系统运行与验收等各个阶段工作满足招标方及招标方对质量的要求;
3.42 投标方应根据整体工作计划,对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和工作成果提交招标方审核。通过保证各阶段性成果的质量,最终保证整个项目实施的质量。
3.5 项目交付成果要求
3.51 投标方应提供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文档,包括并不限于:需求调研文档、蓝图设计文档、技术开发文档、系统配置文档、运维管理文档等、功能和性能测试文档;
3.52 技术开发文档应分别与各系统相一致,技术文档应该全面、完整、 详细、清晰,能够满足招标方对系统的使用、维护的需要;
3.53 提供的文档和资料均应以纸张+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为载体,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其他可视化、未加密的文件;
3.54 投标方必须在实施过程中以培训、讲解、演示等方式进行现场知识传递。
3.6 项目验收要求
3.61 投标方在完成招标方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并交付规定交付项后,投标方可向招标方提出验收申请;
3.62 招标方接到投标方关于阶段验收申请后,应在1个月内组织项目相关人员与投标方共同进行验收。
3.7 项目培训及知识转移要求
3.7.1 培训目的
1)为保证信息系统实施后,业务应用人员能快速熟悉系统,掌握相关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的关键用户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以保证最终用户熟练应用系统;
2)为保证系统良好运行和实用化要求,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的 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保证系统投入运行后招标方和招标方的 技术人员能够承担起维护任务;
3)投标方应为培训配备具有相关知识背景和培训经验的讲师。
3.7.2 培训方式
1)业务应用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两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对招标方关键用户、最终用户开展集中培训,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开展现场培训;
2)集中培训的地点为招标方所在地,培训场地由招标方提供,培训的时间、内容和频度由招标方根据进度和需要确定。
3.7.3 培训内容
1)对招标方的最终用户、关键用户、运维人员进行培训和知识转移, 使招标方相关人员了解适应性调整过程中系统的变化和操作方法,确保系统正确地应用操作和运行维护;
2)投标方于培训前3天内准备所有所需的培训资料,一整套授课者讲义,幻灯片应以硬件拷贝或纸质的形式于课前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有权使用这些资料为其员工提供内部培训。
3.8 知识转移要求
提供本项目知识转移方案。知识转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档、培训材料、定制开发源代码、开发平台、技术和开发规范等,定制化模块知识产权归属**百事所有。
3.9 项目运维要求
3.9.1系统维护
1)投标方中选后应向招标方提供包括热线咨询、现场指导、需求调研、方案设计、配置开发、技术验证、现场实施、故障排除等各种技术服务。在服务期内由投标方提供如下维护工作:
2)投标方所提供信息系统实施工作的质保服务期为项目终验后一年;
3)在服务期内投标方保证为招标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对质保期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排除;
4)保证开通7×24小时的热线服务电话随时解答招标方的问题,招标方可直接与投标方有关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技术咨询和联络;
5)在信息系统实施过程中因投标方技术人员工作程序和方法不当造成系统损坏或无法恢复,给招标方造成损失,应根据双方拟定的赔偿条款进行赔偿。
6)在发生系统需求变更时,供应商须通过有序地管理变更来稳定实施过程、减少项目风险,在得到客户方的认可后,供应商须对进度和成本将相应地做出调整;供应商系统在后续因供应商自身系统原因更迭需提前邮件书面告知招标方。
3.9.2 服务应答
1)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中承诺:在服务期内,对于出现的系统故障, 投标方应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回复,即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2 小时内做出实质回复,若未能解决故障,投标方应启动更高级别的回复服务,与招标方协商确定到达现场时限并进行现场处理。
2)提供早8:00至晚18:00的在线客服支持,同时提供系统专属对接人员,保证每周1**天上百办公地点办公及每月一次系统使用回顾沟通会议;
3)在服务期内,如果发现任何属于投标方责任的系统缺陷,投标方须免费进行修复;
4)在服务期满后,投标方仍应积极回复招标方对所出现故障系统的维护请求;
5)若经招标方或招标方专家组最终测试、验收,信息系统实施未达到招标技术要求的,招标方有权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修改。
3.10 信息安全及数据保护
3.10.1 解决方案提供方应确保解决方案符合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策略及规范;
3.10.2 对集成模块和后台进行维护,进行必要的升级,确保系统功能及团队人员正常使用;
注:以上非系统功能性需求为初步大致需求、非招标方最终需求,后期将依据招标方不同阶段的业务发展诉求而有相应升级。
4.1 投标方基本情况介绍(业务情况、客户分布、组织架构等);
4.2 投标方营业执照扫描件、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
4.3 投标方对需求的理解;
4.4 投标方解决方案的介绍以及解决方案交付模式;
4.5 投标方的实施方案、时间表、**需求(投标方方面及客户方方面)和报价明细;
4.6 投标方针对维护的意见建议。
5. 项目建设周期:
5.1 合同签署后45天内完成实际业务调研及最终方案蓝图;
5.2 蓝图确认后90天内完成整体落地实施;
5.3 系统小范围实施调整测试阶段15天;
5.4 正式上线时间2025年12月31日,全功能运行使用。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方需向招标方交纳人民币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1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6月9日17:00之前交纳,以转账形式提供,汇款内容必须注明“2026年******公司销售系统服务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1.13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14 落选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1.1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
5)本招标说明书中“三、投标须知及注意和禁止事项”中的相关具体规定。
1.2 履约保证金:
1.21 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的48小时内向招标方追加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合计履约保证金共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22 交款方式:转账,中标方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依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
注:如果中标方未履行上述规定,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决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3 招标方保证金收款信息
2.1 ****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5年),注册资金需达到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 ****公司具有软件运行的开发、实施培训、数据中心和支持服务;
2.3 ****公司需要提供相应的硬件配置和服务,确保招标方系统正常运行;
2.4 ****公司具备软件产品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正版产品;
2.5 ****公司需提供人员培训、指导、使甲方人员能够熟练应用;
2.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或司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等情况。
3.1 年度费用,包括年度账号类费用、年度存储空间类费用,合同签署完成支付合同款项30%,合同当年4月再付合同款项30%,合同当年10月再付合同款项30%,剩余10%合同款项为年度质保金,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支付。
3.2 项目费用,项目合同签署完支付合同款项30%,项目蓝图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30%,项目全部功能正式上线验收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30%,剩余10%合同款项为项目质保金,1年后系统功能稳定运行使用后支付(1年时间按正式上线验收确认后开始计算)。
3.3 每次付款周期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后60****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4.1 本项目的实施以双**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中标后未签订正式合同前,以本招标说明书为准;
4.2 合同一旦签订,中标方需积极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项目执行,若实际履约情况无法达到招标方要求的,招标方有权视服务情况考虑启动备选供应商接替中标方或与中标方进行业务划分共同开展项目的调整。
投标方应确保其在投标及后续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或收到的招标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关联方、与本次招投标事宜无关的人员等)披露。投标方有义务对提交的投标信息、合同信息(若中标)进行保密,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关联方、与本次招投标事宜无关的人员等)披露。
自招标**式发布招标通知起投标有效期为10天,特殊情况下(包含不可抗力因素),招标方与投标方可协商**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该投标单位当次投标资格。
1.1 投标材料未能于指定时间,送达指定接收人的(快递配送延误客观影响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2 投标材料未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签字、不清晰难以辨认。
1.3 投标材料未照规定填写或涂改原招标文件内容。
1.4 未对以下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1.5 *投标报价;
1.6 *税率;
1.7 投标材料出现重大偏差。
1.8 所有投标价格或评标价远远高于招标人的期望价,招标人无法支付。
1.9 联合投标。
1.10 部分报价或未按要求报价。
1.11 注册资本不达要求的。
1.12 投标材料不按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装订的。
1.13 投标材****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招标附件的。
2. 投标禁止事项
禁止投标供应商有下列任一情形:
2.1 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方撤回其投标材料。
2.2 投标单位提交虚假资质证明或业绩证明的。
2.3 擅自伪造、编造投标材料。
2.4 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或以伪造、编造证件参加投标者;容许他人借用本人名义或证件参加投标者亦同。
2.5 招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陪标)等情况;
2.6 恶意低价竞争,议标时提出加价、中标后不予签订合同的。
2.7 投标方未对招标内容充分理解核实、未按招标内容投标,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投标后投标方提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明确列示的要求项的情况。
2.8 除招标方统一调整招标内容以外,投标方因自身原因提出增加或变更投标信息的。
2.9 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地提议给予、给予或同意给予招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利益,促使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作出某一行为或决定,或采取某一程序谋取中标。达到一定金额的招标方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2.10 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规定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
2.11 未中标供应商干扰中标供应****公司交易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2.12 有重大财务方面或刑事问题,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处理者进行投标的。
2.13 经向法院申请重整或宣告破产程序中之供应商投标的。
2.14 违反招标方保密要求的。
2.15 中标后,未经招标方书面许可擅自转包、分包的。
2.16 其它损害招标方利益的投标行为。
经核实有上述任一投标禁止事项者,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向招标方提出异议或申辩的权利,取消投标方投标与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严重者将停止投标方与招标方的交易权或拒绝往来。若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招标方将依法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招标附件
1、附件1:投标方情况调查表
2、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
3、附件3:服务费用报价
4、附件4:投标承诺书
5、附件5:**百事销售系统功能需求描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