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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80968XL | 建设单位法人:苏尔田 |
| 英荣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市**县飞鹿大道380号 |
| ****年产3万吨珠光效应材料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43-C2643-工业颜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开发区****工业园****园区(飞鹿大道426号) |
| 经度:109.66632 纬度: 24.42733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0-27 |
| 柳审环城审字〔2020〕1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80968XL002V |
| 2024-11-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3600 |
| 2035.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0968X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80968X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511964J | 竣工时间:2024-10-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424RKVzM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万吨珠光效应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年产1.8万吨珠光效应产品 |
| 无变动。目前仅建成一期工程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采用天然云母作为原料基材生产时,需要经过煅烧、风选除杂、漂洗、碾磨、分散除杂、粗分、酸碱处理、精分等工序加工处理,再经配浆水解、洗涤抽滤、烘干煅烧、混粉包装工序即可制成珠光效应材料产品。 在采用合成云母为原料基材生产时,合成云母基材经配浆水解、洗涤抽滤、烘干煅烧、洗涤烘干工序即可制成珠光效应材料产品。其他基材为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生产,生产工序与以合成云母为原料的工序一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已建成的珠光效应材料生产线位于二号车间,目前采用老厂生产的合成云母为主要原料基材,在采用合成云母为原料基材生产时,合成云母基材经配浆水解、洗涤抽滤、烘干煅烧、洗涤烘干工序即可制成珠光效应材料产品。其他基材为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生产。 |
| 无变动。二号车间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二号车间的水解废气经三级填料吸收塔处理后由一根3#排气筒排放;成品烘干和煅烧废气经水喷淋净化塔处理后由一根4#排气筒排放;收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三根5#、6#、7#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须确保各排气筒有组织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各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厂界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拟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2000立方米/****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均质调节池+混凝沉淀+阴离子交换”组合工艺。项****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须确保项目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正在实施二期扩建工程,本项目在****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未投入使用前不得投产。 3、噪声: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工作。须按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相关污染防治设施。须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实验室废液、废导热油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存放设施,危险废物须定期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的台帐记录。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1)水解反应釜产生的酸雾、配钛过程产生的酸雾经三级填料塔处理,喷淋吸收液为纯水,水解废气经一根29m排气筒(DA003)排放;(2)盘式干燥机产生的烘干废气、煅烧窑产生的煅烧废气采用两级水喷淋净化塔进行处理,由1根29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成品收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过水喷淋净化塔进一步处理后与成品烘干和煅烧废气一起由排气筒(DA004)排放;(3)煅烧窑尾部出口均设置有收料装置,利用真空将珠光材料吸入收料设备内,收料设备由两级旋风集料器组成,收料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过水喷淋净化塔进一步处理后与成品烘干和煅烧废气一起由排气筒(DA004)排放。经检测,项目(一期)排放的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投产运行。项目已建成一座处理能力为12000m3/d****处理站,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均质调节池+混凝沉淀+阴离子交换”组合工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生活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站尾水经总排口排放至****处理厂处理。经检测,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在厂房内采取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经检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4类标准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一期)运行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水喷淋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综合利用,收料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回用,废布袋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安****公司收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近期尚无废导热油渣、废润滑油、制氮设备产生的废分子筛等产生,待产生后,导热油渣、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分子筛属一般固体废物,更换时,由厂家带走处置。 |
| 二号车间废气治理措施发生局部变动,主要体现在烘干、煅烧废气以及成品收料废气治理措施升级,烘干、煅烧废气处理措施由一级水喷淋改成二级水喷淋,成品收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水喷淋净化塔处理后排放。从经济性和便于管理的角度,企业将二号车间成品烘干、煅烧、收料废气经各自处理系统处理后合并到一个排气筒排放,将环评中4#~7#排气筒合并成DA004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区内须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置导流沟、储罐围堰、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须对原辅材料输送管道、污水排放管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按要求进行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污口(源)》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废气、废水排放口及采样口、采样平台。须按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监测。 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保障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并设置导流沟、储罐围堰、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对原辅材料输送管道、污水排放管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按要求进行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已按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废气、废水排放口及采样口、采样平台,****公司按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监测。 已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配备有相应的应急保障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02.59 | 0 | 0 | 0 | 102.59 | 102.59 | |
| 0 | 19.729 | 0 | 0 | 0 | 19.729 | 19.729 | |
| 0 | 0.154 | 0 | 0 | 0 | 0.154 | 0.154 | |
| 0 | 0.303 | 0 | 0 | 0 | 0.303 | 0.3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7920 | 0 | 0 | 0 | 7920 | 7920 | / |
| 0 | 0 | 322.34 | 0 | 0 | 0 | 0 | / |
| 0 | 0 | 195.78 | 0 | 0 | 0 | 0 | / |
| 0 | 0.46 | 29.2588 | 0 | 0 | 0.46 | 0.4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项目已建成一座处理能力为12000m3/d****处理站,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均质调节池+混凝沉淀+阴离子交换”组合工艺 | 外排废水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氟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氯化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控制项目B级限值要求。 |
| 1 | 水解废气三级填料吸收塔处理系统;成品烘干和煅烧废气水喷淋净化塔处理系统;收料粉尘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1)水解反应釜产生的酸雾、配钛过程产生的酸雾经三级填料塔处理,喷淋吸收液为纯水,水解废气经一根29m排气筒(DA003)排放;(2)盘式干燥机产生的烘干废气、煅烧窑产生的煅烧废气采用两级水喷淋净化塔进行处理,由1根29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成品收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过水喷淋净化塔进一步处理后与成品烘干和煅烧废气一起由排气筒(DA004)排放;(3)煅烧窑尾部出口均设置有收料装置,利用真空将珠光材料吸入收料设备内,收料设备由两级旋风集料器组成,收料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过水喷淋净化塔进一步处理后与成品烘干和煅烧废气一起由排气筒(DA004)排放。 | DA003排放口、DA004排放口各监测2天,每天采样3次。二号车间经处理后排放的水解废气排放口(DA003)排放的氯化氢,及成品烘干、煅烧废气及收料粉尘废气排放口(DA004)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设备检出限,说明合成云母材料中不含S、N元素或含S、N量极低。 |
| 1 | 合理布局、隔声降噪、减震 | 东、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 在厂房内采取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 在厂界四周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位,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项目厂界东面、西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面、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1 | 对原辅材料输送管道、污水排放管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按要求进行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 | 对原辅材料输送管道、污水排放管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按要求进行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监测地下水。 |
| 1 | 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工作。须按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相关污染防治设施。 须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实验室废液、废导热油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存放设施,危险废物须定期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的台帐记录。 | 项目(一期)运行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水喷淋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综合利用,收料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回用,废布袋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安****公司收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近期尚无废导热油渣、废润滑油、制氮设备产生的废分子筛等产生,待产生后,导热油渣、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分子筛属一般固体废物,更换时,由厂家带走处置。 |
| 1 | 厂区内须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置导流沟、储罐围堰、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须对原辅材料输送管道、污水排放管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按要求进行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保障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并设置导流沟、储罐围堰、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对原辅材料输送管道、污水排放管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按要求进行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已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配备有相应的应急保障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排放的废水依****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排放的废水依****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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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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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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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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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