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利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东-江门-新会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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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5-30

新水许准〔2025〕79号

江****人民政府:

贵单位报来的****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我局已组织完成对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区基础设施工****门市**区三江镇**大道与中**速交叉口西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利兴二路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15.6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建设期间产生总挖方2.43万立方米,总填方36.56万立方米,借方34.13万立方米,无弃方。项目总投资为5738.6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370.35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6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面积为156411.00平方米,根据《**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93846.60元。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沉沙和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三)请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四)请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五)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七)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以及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局

2025年5月30日

抄送:****门市****税务局,****建设局,****服务中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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