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5月30日17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00秒
本****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 | **** | 964.98万元(人民币) | (1)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的要求;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为零。积极配合业主实现本项目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及各项获奖条件,配合项目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2)第二台机组168h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资料等相关剩余物资的移交合格率100%。(3)设备资料移交合格率100%。 |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第二台机组通过168h整套启动试运行,剩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文件资料等全部移交完毕,经业主及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意后终止服务。投标人在第二台机组168h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资料等相关剩余物资的移交工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实际开始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2 | ****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 | ****公司 | 968.877万元(人民币) | (1)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的要求;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为零。积极配合业主实现本项目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及各项获奖条件,配合项目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2)第二台机组168h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资料等相关剩余物资的移交合格率100%。(3)设备资料移交合格率100%。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第二台机组通过168h整套启动试运行,剩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文件资料等全部移交完毕,经业主及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意后终止服务。投标人在第二台机组168h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资料等相关剩余物资的移交工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实际开始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3 | ****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 | ******公司 | 977.9万元(人民币) | (1)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的要求;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为零。积极配合业主实现本项目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及各项获奖条件,配合项目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2)第二台机组168h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资料等相关剩余物资的移交合格率100%。(3)设备资料移交合格率100%。 |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第二台机组通过168h整套启动试运行,剩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文件资料等全部移交完毕,经业主及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意后终止服务。投标人在第二台机组168h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资料等相关剩余物资的移交工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实际开始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 | **** | / | / |
| 2 | ****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 | ****公司 | / | / |
| 3 | ****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 | ******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2 | ****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 | ****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 | ****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项目 | ******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向****综合办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至****@qq.com
无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法律部。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号
联系人:寇长博
电话:180****9658
电子邮件:****@nwepdi.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李丹、韩旭、王玲、杨晓义
电话:173****819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