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论及建议
1.1地块基本情况
**国际旅游岛海湾大道北侧、朝风路西侧地块位于海湾大道北侧、朝风路西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8.88928°,北纬39.16960°,总占地面积为60676.23平方米(合91.01亩)。
地块北侧为《**国际旅游岛海景大道南侧、朝风路西侧地块》、现状为荒地,南侧为规划的海湾大道,西侧为荒地,东侧为《**国际旅游岛**道南侧、潮河路西侧地块》、现状地面已平整。
调查地块2013年之前为海水养殖池;2013至今地块内为荒地、沟渠、外来土区域以及回填区域。
1.2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污染识别,调查地块存在的特征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烃(C10-C40)、pH,本次调查对所识别出的污染物进行取样检测,验证性分析。
1.3地块污染调查结论
本次地块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样品16组(包含2组平行样),布设底泥检测点位2个、共采集样品3组(包含1组平行样);土壤中检测因子为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pH、石油烃(C10-C40)、氨氮;底泥检测因子为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pH、石油烃(C10-C40)、氨氮;经检测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以及相关参考标准中有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符合规划用地质量要求。
本次地块调查在地块内布设2个地表水采样点位,采集地表水样品3个(含平行样),地表水检测因子为GB3838-2002表1基本项(粪大肠菌群除外),检出因子除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外其余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历史活动过程中涉及的特征污染物检出物质与相应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比较可知,土壤、底泥以及地表水的检测情况符合规划用地质量要求,可认定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因此,该地块本次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结束,建议本地块不再进行进一步的地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