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心生产检修用房软装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以下标段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日止),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交货期、 安装工期 |
| 1 | 标段一.****中心生产检修用房定制办公家具及软装采购安装项目 | 第1名 | **** | ****558.16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第2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059.64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3名 | ******公司 | ****433.97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2 | 标段二.****中心生产检修用房办公成品家具采购项目 | 第1名 | ****公司 | ****797.26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第2名 | 广****公司 | ****180.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3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936.57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3 | 标段三.****中心生产检修用房VI标识系统及党建宣传制作安装项目 |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3个,本标段招标失败。 | ||||
1、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电子邮箱:****@qq.com)或者当面递交(递交地址:**市**区**八路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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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