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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保护厅《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支吊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支吊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园区、浦一**侧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园区、浦一**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38°3′11.883″,东经 117°17′28.363″。项目北侧为**新****公司;西侧为常惠线,****学校;南侧为**凯****公司、东侧为闲置厂房。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58m****学校。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省、市规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革命历史古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支吊架10万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182****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