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
“****广场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建设的“****广场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公司开发建设的“****广场项目”位于****人民医院金马出口**侧,琼(2023)**县不动产权第****637号,用地面积为13270.76㎡,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
该项目原整体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为13270.76㎡,总建筑面积为8508.42㎡,计容面积6572.84㎡,不计容面积1935.58㎡。容积率1.25,建筑密度25.05%,绿地率为35.1%,停车位地上:50个,地下:16个。
本次修改内容为:取消2层至5层的建筑内隔墙,本次规划调整后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变。
调整后整体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为13270.76㎡,总建筑面积为8508.42㎡,计容面积6572.84㎡,不计容面积1935.58㎡。容积率1.25,建筑密度25.05%,绿地率为35.1%,停车位地上:50个,地下:16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营商环境公众号,****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1017);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邮编:571900。
附件:******公司建设的“****广场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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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