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5年05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漯河-郾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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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5-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许可
****关于2025年05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区 发布时间:2025-05-30 08:27:29

****关于2025年05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8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汇****公司年产500吨水溶肥料项目

报告表

******公司

**市**区李集镇后魏路与郭张线交叉口北750m路西

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水溶肥料生产线,主要生产水剂水溶肥和粉剂水溶肥,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0吨。

1.废水:本项目清洗用水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掏,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搅拌罐、粉碎机、分装机和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预测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集****收购站。废气治理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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