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HIS系统与中山市中医院“防治康”一体化管理系统对接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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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HIS****医院“防治康”一体化管理系统对接服务项目

2025-05-30 项目公告

****(****医院)HIS****医院“防治康”一体化管理系统对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HIS****医院“防治康”一体化管理系统对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

更正内容:

1、原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中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2、原采购文件中 第一章 单一来源协商邀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3、原采购文件中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分三期:

(1)第一期:支付比例15%,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等额有效发票后60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15%;

(2)第二期:支付比例50%,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凭双方签字确认《系统验收报告》,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等额有效发票后60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50%。

(3)第三期:支付比例35%,采购人在第二期支付完成后60日内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合规等额正式发票结清合同款项。”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收到成交供应商等额有效发票,60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50%;

(2)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完成验收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系统验收报告》,收到成交供应商等额有效发票后,60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50%。”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市坦洲镇德秀路10号

联系方式:盛小姐,0760-****7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石岐区**路3号3幢6****公司)

联系方式:张鹏、沈银玲、纪玩波、冯锦彬,0760-****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琳舒/冯霭欣/梁令凝

电 话:0760-****3889

****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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