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灯饰面板12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灯饰面板1200吨**项目
3、建设单位名称:****
5、项目占地面积1600㎡,建筑面积1600㎡
6、中心地理坐标:N22°32\'55.782"、E113°15\'50.040"
7、经营范围:项目主要从事家电塑料配件的生产。
二、环保设施及环评要求: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周围河道拱北河;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
2、料斗投料、挤出、成型工序废气:采用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做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4、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员工日常工作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性包装废物,以及收集切割、雕刻、裁切工序废气产生的废布袋、布袋及车间沉降收集的颗粒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项目在保养和维护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机油的废抹布及手套、废饱和活性炭等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转运处理。
三、公示时间
项目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项目完成验收,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柳工
联系电话:130***44533,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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