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肃告字[202 5]12号
|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 2 ) |
土地主要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整数倍)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130****10003GB00007 |
石坊**侧、元礼街东侧 |
42375.11 |
住宅 |
≥1.0、≤ 1.5 |
≤ 40 % |
≥ 30 % |
70 |
15256 |
11000 |
1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该宗地,法律、法规、国办发【2007】64号、【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42号、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取价高者得原则,设有保留底价、封顶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不予成交。
四 、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5月30日 至20 25 年 6 月 18 日,到********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 申请竞买人可于 2025年5月30日 至20 25 年 6 月 18 日,到********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竞买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 25 年 6 月 18 日 16 时。 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 25 年 6 月 18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 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 时在****五楼会议室进行。
七、 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肃**肃水路 249 号
联系人:田晓义、张志高
联系电话: 0317-50283 01 、****029
收款人全称:****审批局公共**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银行****公司肃**支行
账 号: 506********024********00672
20 25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