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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旧物资处置(2025年第一批次)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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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6,212.5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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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7 |
| 网络竞价 |
| 一、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转让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情况。 三、意向受让方在报名之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看标的。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看标的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 (《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由转让方于现场提供),对标的现状等进行确认。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办理网络报名事宜。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标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等,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标的移交。 四、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标的拆卸、搬迁、运输、清场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负责。标的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受让方不得以实际移交时的质量、形状的差异而增减成交价款。 五、受让方结清全部交易价款后2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交接事宜。 六、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双方未完成转让标的交接的,该转让标的发生的任何损毁行为或事件,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3‰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七、受让方自行负责搬迁、运输、清场工作,时间为20日,从交易双方办理完交接事宜(受让方结清全部交易价款2日后)次日起开始计算。 六、受让方在处置及拆解危险废物、电子产品时必须交由具备****公司)进行处置和拆解,若有问题与转让方无关。 七、本次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八、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报废物资处置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