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wl158)宁海县越溪乡白莲寺柑桔良种场原罐头厂厂房及育苗池承租权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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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良种场原罐头厂厂房及育苗池承租权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5-30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6-13 阅读次数 :26 发布人:****中心

**县****良种场原罐头厂厂房及育苗池承租权竞价公告

编号:****

****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县****良种场原罐头厂厂房及育苗池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标的物坐落于**县****良种场原罐头厂厂房及育苗池承租权(以实地看样为准),按现状交付。

序号

座落地点

承租期限(年)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县****良种场原罐头厂厂房及育苗池承租权(厂房面积约975.21平方米,钢棚面积约2188.66平方米,面积合计约3163.87平方米)

3

10.38

2

2.承租期限:3年,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租赁地块按现状交付,竞租人报名前应自行充分调查、踏勘、了解标的地块基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四至、面积、道路条件等),自行承担上述基础情况、自然条件等风险。

三、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竞价保证金:

1.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租人在报名时限****银行卡转账****中心帐户;

2.保证金交纳账户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帐号:397********015********00886。

3.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9:00至6月13日下午16:00。

六、报名方式:

1.竞租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nhcq.****.cn:8085/PRESystem/),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七、竞价方式及时间

1.受让方式: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竞租人报名成功与否,以在报名时限内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价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竞租者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八、咨询电话:0574—****1829

0574—****1686

****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县****良种场原罐头厂厂房及育苗池承租权网络竞价须知

****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县****良种场原罐头厂厂房及育苗池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标的物坐落于**县****良种场原罐头厂厂房及育苗池承租权(以实地看样为准),按现状交付。

序号

座落地点

承租期限(年)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县****良种场原罐头厂厂房及育苗池承租权(厂房面积约975.21平方米,钢棚面积约2188.66平方米,面积合计约3163.87平方米)

3

10.38

2

2

2.承租期限:3年,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9:00至6月13日下午16:00。

3、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4、网络竞价网址:“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nhcq.****.cn:8085/PRESystem/)。

5、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保证****银行****中心帐户。****银行:****银行**支行,帐号:397********015********00886,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6、保证金到帐后,竞租人可进入“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7、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8、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租人手机上,竞租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租的标的点击确认。

9、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保证金金额,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租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则报名成功。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租须知

1、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租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竞价人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2、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3、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4、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5、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6、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1000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租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7、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租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9、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10、竞租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县国有产权电子交易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由竞租人自行负责。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686。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租赁权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五个工作日后(即2025年6月20日)返回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本中心退还到原帐户,不计利息。

3、竞得人未能按规**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本次交易作流标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承租人应另支付标的相应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剩余部分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承租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1、竞得人于2025年6月23日当日16:00前(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成交款(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第一年租金2%的比例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中心帐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帐号:397********015********00886。

2、承租期限三年,租金一年一付。

八、特别约定:

1、未经********公司)审核同意,竞租人租赁甲方厂房不得用于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

2、租赁期内,****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变相转租、转借该厂房。

3、租赁期间,竞得人确有需要对租赁厂房进行拆建的,****公司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拆建。

4、租赁期间,竞得人负责并支付租赁费用和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5、竞得人对租赁厂房的房屋结构、安全性能、防震等情况已作充分了解,竞得人承租后厂房检查、修缮义务均自行承担,如租赁厂房出现漏水、龟裂等情况导致乙方财产受损的,宁贻公司不承担责任。

6、租赁厂房内外部所有用水、用电及其他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配置, 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负担。水电的安装需由持有上岗证的正式水电工安装施工,安装的电路排列要整齐,电线套上阻燃管,天花板接线不得随意乱拉乱接,如因电路安装问题引起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竞得人应文明生产,讲究清洁卫生,保持厂内、外清洁生, 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工业费油、废水不准导入下水道排入河内,破坏水质影响环境,费油、废水一律导入废水管道内。上下班各种车辆有序停放、排列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8、租赁期间,竞得人招用的员工必须拥有有关部门规定的计划生育证、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等,不得招用无证人员。

9、租赁期间,竞得人应安排适当的保安人员在厂区外进行巡查,安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正常性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严禁使用明火(煤气灶) 等,严防火灾事故、工伤事故、盗窃等治安灾害事故案件的发生,如发生一切事故均自行负责,宁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签订合同时间:自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付款(成交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价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挂牌。

十、竞价成交的标的,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方自行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标的物应缴纳税款及其他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解决,我中心概不负责。

****中心有限公司

罐头厂房租赁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厂房承包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所属厂房承包给乙方使用,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租赁厂房的基本情况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厂房坐落于宁****社区,厂房 面积:975.21平方米,钢棚面积:2188.66平方米(合计3163.87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作生产使用。

二、第二条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

1、 乙方租赁甲方厂房不得用于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

2、厂房租赁期限为3年,即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期腾空归还。

三、租金支付

1、乙方租用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2、 第一年租金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在收到甲方的催款通知后十天内仍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解除合同当日腾空厂房,同时乙方因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切损失。)

四、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外的其他所有费税如水费、电费、通讯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并由乙方承担不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法律责任。

2、双方约定,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 元(大写:贰万元)。

3、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损失等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五、厂房返还

1、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返还该厂房和其所在范围内的场地及相关由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

2、乙方返还的该厂房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

六、转租和转借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变相转租、转借该厂房,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且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并支付 租赁费用和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2、乙方对租赁厂房的房屋结构、安全性能、防震等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承租后厂房检查、修缮义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租赁厂房出现漏水、龟裂等情况导致乙方财产受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确有需要对租赁厂房进行拆建的,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拆建。租赁期满后,乙方为租赁厂房增加的构筑物、建筑物、装饰装修等均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对价。

4、租赁厂房内外部所有用水、用电及其他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水电的安装需由持有上岗证的正式水电工安装施工,安装的电路排列要整齐,电线套上阻燃管,天花板接线不得随意乱拉乱接,如因电路安装问题引起安全事故,出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应文明生产,讲究清洁卫生,保持厂内、外清洁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工业费油、废水不准导入下水道排入河内,破坏水质影响环境,费油、废水一律导入废水管道内。上下班各种车辆有序停放、排列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6、 租赁期间,乙方招用的员工必须拥有有关部门规定的计划生育证、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等,不得招用无证人员。

7、租赁期间,乙方应安排适当的保安人员在厂区外进行巡查,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正常性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严禁使用明火(煤气灶)等,严防火灾事故、工伤事故、盗窃等治安灾害事故案件的发生,如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因生产、管理等原因中途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付的多余租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2、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对乙方 合理补偿。

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日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腾空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日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间,如乙方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乙方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 行为,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剩余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造成租赁财产毁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7、乙方在返还该厂房时,若该厂房或其附属设施、设备不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或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战争、台风等)导致厂房毁损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厂房: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逾期二个月未支付租金、水费、电费、通讯费、卫生费等任何一项费用的;

(4)乙方停产闲置6个月以上。

2、租赁期间,该厂房如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调整、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

十、合同的补充及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由甲、乙双方协 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函件等,自到达该方上述地址时生效。一方变更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该变更通知自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送达之日前,视为上述通讯信息正确有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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