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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05-21
六.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磋商文件中关于“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的要求,更正为:“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同意,一年合同届满前30日,经采购人认可后,续签下一期合同,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不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三年成交总金额为基数,参照中华人****委员会《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的90%收取。如出现非招标代理原因的流标情况,重新采购产生的专家费由成交单位承担。
3、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郑亭亭、龚夏
联系电话:186****5608、166****064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