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揽翠郡项目地块位于**市高**芦湖街道御泉路以西,青城路以北,黄河路以南。地块中心位置坐标东经 117.85847°,北纬 37.17141°,占地面积 51658m2(约 77.49 亩)。本地块 2003 年5月前为田镇镇苗家村农业用地。2003年5月~2017年4月,为****公司工业用地,主要进行棉纱(无印染)的生产销售,2018年6月申请破产。2021年1月开始拆除厂房。2021年1****集团(**)****公司******局签订供地合同,2021年2月规划为“中房﹒揽翠郡”项目。
2021年9****集团(**)****公司委托****对本地块重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取样检测分析,地块内检出因子有pH 值、砷、镉、铜、铅、汞、石油烃(C10-C40),本地块共采集了 11 个点位土壤样品 33 个,场外设置4个对照点检测样品4个,4个区域土壤背景值检测点检测样品4个。本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7 项重金属、27 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合计 39 项及 pH值和石油烃。检测项目浓度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选值要求。
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包括(GB/T14848-2017)表1中35 项,地下水样品中 4个点位的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钠、锰均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Ш类标准,其余指标均未超过。超标原因分析:本项目地块恰好位于高**盐碱地分布区,地下水位埋深过浅,易形成土壤盐碱化,同时结合《高**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及保护措施》****水文局、****设计院)及《**市水**调查评价》****勘测局 宋尚波)等学术资料分析可知,高**浅层地下水水质总体较差,大多数只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的V类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等,与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下水超标项目相同。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