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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2025GG****586 | |
| 何玲孔(住宅)(****德宝北路二十一巷4号之2号) | |
| 何玲孔 | |
| 2025-05-28 | |
| ****德宝北路二十一巷4号之2号 | |
| 总建筑面积:471.09㎡,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0层,用地面积:124.23㎡,计容面积:471.09㎡,基底面积:115.23㎡,特别层:斜顶梯房(属不计容建筑面积)。 | |
| 规划报建图纸 备注:须按申报蓝图建设。 房屋附属设施须按规定执行。 1、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申请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