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使用综合评分法,选定****学校食堂食安智慧监管云平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升级学校食堂食安智慧监管云平台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学校食堂食安智慧监管云平台提供升级服务,包含记分、辅助功能与数据处理功能等。
(三)项目标准及要求: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点描述 |
| 一、记分核心功能 | ||
| 1 | 记分申诉与销分机制 | 支持申诉成功后撤销原扣分,关联证据材料上传、审核流程; |
| 实现扣分后学习考试销分,对接学习课程库、考试模块,设置销分规则(如考试达标销50%扣分)。 | ||
| 2 | 记分任务管理 | 新增记分任务创建(监管领域、企业类型、记分模板、周期配置); |
| 任务列表展示(单位名称、周期记分、任务状态),支持多条件筛选(监管领域、关键词、状态)。 | ||
| 3 | 记分明细查询 | 展示企业实时记分明细(单位类型、监管领域、记分来源、记分项、分值、时间); |
| 支持AI预警、检查任务、手动记分多源数据整合,按监管领域、时间区间、关键字筛选。 | ||
| 4 | 记分模板与规则配置 | **/编辑记分模板(基础信息、记分构成、规则配置),支持手动/自动记分模块设置; |
| 配置不同风险等级企业的学习/考试规则(如高风险企业学习时长≥4小时)。 | ||
| 二、辅助功能与数据处理 | ||
| 5 | 数据导出功能 | 支持AI预警、原料出入库、晨检记录等13类业务数据导出; |
| 自定义导出字段、格式(Excel/PDF),具备功能和数据权限控制。 | ||
| 6 | 系统集成与测试 | 对接现有平台用户体系、AI预警系统、检查任务系统; |
| 完成功能联调、性能测试(并发200用户响应≤3秒)、兼容性测试(PC/小程序端)。 | ||
| 7 | 基础功能支撑 | 用户权限管理(监管员、企业用户角色划分); |
| 消息通知(扣分提醒、申诉结果推送); | ||
| 系统日志记录(记分操作、申诉流程全轨迹留存)。 | ||
二、项目预算
项目限价:229600元。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股东构成详细情况(包含出资人信息、出资情况、占比情况、所有股东/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和承诺函(附件1)需在比选申请文件袋外单独封装,****小组在比选**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承诺函都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将取消比选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报价 | 24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比选报价价格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
| 其他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比选报价)*24 | ||||
| 2 | 服务方案 | 2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 | |
| (1)总体服务要求分析与理解; | ||||
| (2)服务时间节点安排; | ||||
| (3)服务人员具体配置; | ||||
| (4)重点难点描述及解决应对措施; | ||||
| (5)服务成果质量保障措施; | ||||
| 上述5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缺陷是指:内容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的任意一种情形)得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3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 | ||||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28分 |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 | |
| (1)售后服务机构; | ||||
| (2)售后响应时间; | ||||
| (3)故障修复时间; | ||||
| (4)质保范围及期限; | ||||
| (5)临时需求保障方案; | ||||
| (6)应急启动时的行动方案; | ||||
| (7)突发情况的处理机制; | ||||
| 上述7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表述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的任意一种情形)得2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2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 | ||||
| 4 | 履约能力 | 10分 | 根据比选申请人2022年1月1日(含)至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10分。标书代写 | |
|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 ||||
| 5 | 服务团队 | 13分 | 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包括: | |
|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通信或计算机类)职称得3分,最多得3分。 | ||||
|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人工智能或大数据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最多得3分。 | ||||
|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其他团队成员中每具有1个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分;每具有1个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得1分;每具有1个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认证证书得1分,每具有1个网络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得1分;每具有1个通信工程师(互联网技术)证书得1 分。本项最多得7分。 | ||||
| 注①一人多证可重复得分。 ②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若不提供不得分。③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2025年6月6日12:00前,将评审标准的相应文件密封装订完好,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材料和承诺函(附件1)单独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交至****(**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2单元211办公室),资料不支持邮寄送达,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本次比选公告、结果在“****官方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cn/wuhou/c121808/scglj.shtml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8-****9327)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
承诺函
****:
本公司作为本次比选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法****政府采购投标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人(投标人)名称: (盖章)
承诺日期:
注:承诺函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