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物业管理范围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省**市**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18#楼03公建(****)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 9 时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18#楼03公建(****一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非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授权人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名 称:****
地 址:**省**市本族自治县小市镇滨**路43-1栋1-05
联 系 人:邢经理
名 称:****
地 址:**省**市**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18#楼03公建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24-****3819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 话:024-****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