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2025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2025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含的各类救灾物资的采购、包装、运输配送、结合储存仓库情况对物资进行防潮防水处理、项目检验验收、防潮和组装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备注 |
| 1 |
12 ㎡铝杆单帐篷 |
320 |
顶 |
不低于 2 年 |
否 |
|
| 2 |
床上用品三件套【枕头(含枕芯、枕套)、被套、床单】 |
400 |
套 |
不低于 2 年 |
否 |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5.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6.最高限价:502500.00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救灾物资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结合储存仓库情况对物资进行防潮防水处理费、技术培训费,人工费、差旅费、保险、税费,风险 (不可预见费)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
2.3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失信被 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到****(**省**市**区传媒大厦B座20楼(20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3、报名要求:(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2)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需提交提供一套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支持邮寄。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09时00分前。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省**市**区传媒大厦B座20楼(2009室)。
3、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2份纸质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同一地点。
七、相关费用及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谈判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保证金专用帐户。
| 谈判保证金汇款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
| 账号:251********00023142 |
| 汇入地址:**省**市 |
| 谈判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875-****996 |
| 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招标编号或标段名称。 |
八、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8%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力。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北路 299 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7****699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传媒大厦B座20楼(2009室)
邮编:678000
联系人:颜光早
联系电话:153****5635
2025年6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