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巴****基地4×1000兆瓦煤电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5-05-30 | 文号甘水**发〔2025〕213号 | ||
| **水利厅 | ||||
国能巴丹**(**)****公司:
你公司**巴****基地4×1000兆瓦煤电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集团**巴****基地4×1000MW煤电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国能**巴****基地4×1000兆瓦煤电项目位于**省**市**区银达镇明沙窝村,****能源局核准批复的项目。建设规模为4×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计划年利用小时数4500小时,发电量180亿千瓦﹒时。
二、同意该项目以****公司****处理厂****处理厂中水作为生产水源,****管所自来水作为生活水源。生****水务局批复,本次仅批复生产用水量。
核定施工期年取水量111万立方米,运行期年取水量417.69万立方米。
三、按照《报告书》,该项目中水水源近三年年均可供水量为1746万立方米,水量满足项目取水需求,取水水源可靠。根据第三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处理厂中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满足项目施工期水质要求,****处理站深度处理后,满足运行期生产水质要求。
四、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和节水保障措施。该项目单位发电用水量0.21立方米/(兆瓦﹒小时),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
你公司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五、该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对外排放。
六、你公司要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的相关要求,安装计量设施,并确保数据稳定传输至**省取水口监测计量管理系统。
七、若本项目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八、市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日常监管,你公司要积极配合,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在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我厅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附件:《****集团**巴****基地4×1000MW煤电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