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各位老师:
为做好****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的有关工作,根据《****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和时间要求
1.受理范围:****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2020****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和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已进入清理期,请务必按照本通知办理结题手续。
2.****学院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下午15:00前。标书代写
二、****一般科研项目结题要求
(一)结题条件
1.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标书代写
2.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3.不予结题的情况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2)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3)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
(4)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总署找不到。
(二)报送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cn/index.php填报《****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上传结题报告正文后提交。
纸质材料:结题报告1份(学院审核并盖章),结题成果附件1份,《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学院盖章)1份。电子材料:《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EXCEL版。6月9日前交至院办艺A522,电子材料发至hec@zjut.****.cn, ****报社科院。
三、**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结题要求
(一)结题条件
1.项目结题时须完成项目所确定的各项研究任务。其中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唯一标注“**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未做标注的,不视为项目研究成果。
2.规划重点项目验收采取会评方式。项目****报社科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邀请专家组织验收。专家组一般由5–7名正高专家组成,其中应包括1名财务专家,校内不得超过2位。
3.青年重点项目验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项目****报社科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邀请专家组织验收。专家组一般由5名正高专家组成,校内不得超过2位。
(二)报送材料
通过项目验收的攻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表》一式1份、《鉴定专家推荐表》1份(规划重点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1套、原申报书1份、成果1套,****学院汇总后送社科****学院无须盖章),****教育厅办理结题手续。还须提交《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1份并附电子版。
社科院联系人:项小雨
联系电话:****0513
邮箱:skc2@zjut.****.cn
联系地址:屏峰校区健行楼B413室
附件:1.****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包
2.**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结题包
3.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