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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A7RDL83W | 建设单位法人:韦晓锋 |
| 韦晓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区 |
| **壮族自治区**市钦****工业园**** |
| ****光伏超白石英砂技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区 **壮族自治区****区 |
| 经度:108.699167 纬度: 21.938889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3 |
| 钦环审〔2024〕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0MAA7RDL83W001Z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A7RDL83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00MAA7RDL83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118936M | 竣工时间:2024-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7065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精选60万吨光伏超白石英砂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全厂光伏超白石英砂的生产规模可达60万吨/年 |
|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一期工程。项目实际建设中由于资金不足等客观原因,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的范围是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淘汰现有的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新增3台规模为3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即总规模9t/h);在酸洗工序新增氢氟酸作为辅料,日常储存于氢氟酸储罐,共设置3个储罐,单个储罐储存10t氢氟酸(单体尺寸为2200×2900mm);现有12个单体尺寸为3.3×6.4m的酸洗罐更换为12个单体尺寸为9.0×8.6m的酸洗罐;现有4个单体尺寸为3×6.2m的储酸桶更换为2个单体尺寸为9.0×8.6m的储酸桶。技改扩建一期完成后,全厂光伏超白石英砂的生产规模可达60万吨/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以石英矿、草酸等为原料,通过破碎、制砂、筛分、磁选、洗矿、脱水、酸洗(草酸加热)、清洗、脱水等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1)酸洗阶段: ①原料来源 本项目原料为外购的半成品石英砂(含泥量0.3%),由运输车运至厂内原料仓库贮存,不涉及制砂工艺。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堆场扬尘(G1颗粒物)。 ②配酸 将新鲜水、草酸、40%氢氟酸按比例投入配酸桶配制成酸洗漂白剂(以下统称混酸),混酸浓度需配至5%,则草酸、40%氢氟酸和水的质量配比为2t:1t:45t。 配酸工序在配酸池内进行,由于配酸池为敞口池子,配酸工序持续时间短、混酸溶液不在配酸池内长时间贮存,产生的酸性气体较少且不易收集。 ③投料 堆存于原料仓库的半成品石英砂由铲车装入上料斗,通过皮带机输送进入酸洗罐。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投料粉尘(G2颗粒物)。 ④酸洗 酸洗时先用耐酸泵经由酸洗罐底部注入混酸,而后将石英砂送入;先加酸的作用在于使石英砂投料时避免其直接冲击酸洗罐内壁,尤其是反应器底部,起缓冲作用,同时又可避免粉尘产生。 酸洗为浸泡式,酸洗反应温度为50~60℃,利用换热器热传递的原理对混酸进行加热,用循环泵经由酸洗罐底部注入酸液,而后从酸洗罐顶部回流到循环桶内,保持酸洗罐内的反应温度,使混酸与石英砂在酸洗罐内静止反应,浸泡时长约48h,此过程酸洗罐全部密闭。 (2)清洗、脱水阶段 ①清洗 水洗工序配套废水处理循环系统,主要由污水池、中和搅拌池、混凝沉淀池、二沉池和**池组成。水洗主要是去除石英砂中残余的少量酸液,清洗水由水泵从**池泵入清洗锥进行清洗,单次水洗时间为20min,水洗完成后打开罐体滤网口阀门,水洗废水从滤网口流到污水池。 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水洗废水(W1),通过废水处理循环系统处理后进入**池内暂存并循环使用;水洗废水中和处理主要通过加入生石灰,使残余的草酸、氢氟酸、草酸铁转化为极不易溶的草酸钙、氟化钙等钙盐及氢氧化铁(S2沉淀物)。 ②脱水 石英砂水洗后通过砂泵输送进入脱水筛进行脱水,脱水完成后石英砂含水率低于10%。 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脱出废水(W2),脱出废水进入废水处理循环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 (3)成品贮存 石英砂脱水后运至成品堆场贮存,散装销售。 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堆存过程产生的渗滤液(W3),经成品堆场周边的导流沟收集至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成品砂入库时有一定的含水率,不考虑成品砂堆存扬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监理制度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处理厂纳管标****处理厂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消纳场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经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放、装卸、生产等均位于设置在半封闭三面围挡的顶棚厂房内,并采用编制覆盖抑尘及设置洒水降尘装置;通过控制下料高度,喷雾降尘等措施降低原料卸料粉尘;通过在上料斗处安装水雾喷淋装置等措施控制进料粉尘。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落实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每个酸洗罐上方设置呼吸孔并连接集气管,酸洗工序中产生的草酸酸雾和氢氟酸酸雾由集气管收集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台生物质颗粒锅炉均配套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分别经配套相应规模的“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后由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包含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石英砂清洗废水、脱水工序废水、成品堆场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地板冲洗废水等。酸洗工序所用混酸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淋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每月更换一次。锅炉软化处理废水与锅炉排污水、更换产生的喷淋废水、石英砂清洗废水、厂区地面冲洗水经厂内废水处理循环系统(污水池+混凝沉淀池+中和搅拌池+二沉池+**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处理厂纳管标准后****处理厂处理 初期雨水经厂区内的截排水沟收集,并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优化厂区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有效减振、降噪、隔音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各种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按质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渣、酸洗工序过滤器沉淀物、碱液喷淋装置沉淀物经压滤后暂存于现有尾泥库,由制砖厂家定期回收综合利用。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草酸石灰等废包装物存于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回收部门综合利用。锅炉灰渣及除尘器收集飞灰暂存在灰渣库内,提供给农户作为农肥综合利用。废布袋,纯水制备过滤设备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则由原厂家回收处置后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原辅材料及产品均设置在厂房内,为防止起尘,设置喷洒水设施,定期对堆场表层洒水,保证堆场表层湿润,减少风力起尘。原料装卸过程会产生少量扬尘,以无组织废气形式排放,同时在卸料过程采取水喷雾抑尘措施,卸车位于原料堆场内。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通过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及时对厂区道路清扫,路面定时洒水等均可大大减少扬尘影响。配酸工序在配酸池内进行,由于配酸池为敞口池子,配酸工序持续时间短、混酸溶液不在配酸池内长时间贮存,产生的酸性气体较少且不易收集,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酸洗是在密闭空间完成,且酸调配、酸洗区均在封闭式厂房内,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酸洗罐密闭,在每个罐上方设置呼吸孔并连接集气管,将酸洗工序中所有酸洗罐产生的草酸酸雾和氢氟酸酸雾引入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与酸洗罐大小呼吸废气共用一套处理系统);酸雾与各储罐(桶)大小呼吸废气一同通过一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锅炉为生物质工业锅炉。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处理,最后经40 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含酸洗废水、成品堆场渗滤液、过滤器沉淀物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锅炉废水等,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外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至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全部蒸发。 厂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降噪,墙体隔离,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厂区内设置一处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产生的灰渣统一收集,及时运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肥料厂;普通废包装物收集后及时运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泥渣和沉渣(草酸钙)经压滤处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由制砖厂家定期回收综合利用。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至暂存间内暂存、分区放置。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程豁免,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草酸废包装物、废反渗透膜等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
| 实际建设过程中,酸洗工序中所有酸洗罐产生的草酸酸雾和氢氟酸酸雾引入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与酸洗罐大小呼吸废气共用一套处理系统)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较环评设计的20m矮,该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放口排气筒,且由检测结果可知,由酸洗区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氟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酸洗区围堰正在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风险事故防范意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对环境发生污染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450702-2024-0008-L)。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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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2中三****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 已按要求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生产废水包含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石英砂清洗废水、脱水工序废水、成品堆场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地板冲洗废水等。酸洗工序所用混酸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淋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锅炉软化处理废水与锅炉排污水、更换产生的喷淋废水、石英砂清洗废水、厂区地面冲洗水经厂内废水处理循环系统(污水池+混凝沉淀池+中和搅拌池+二沉池+**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初期雨水经厂区内的截排水沟收集,并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由2024年10月22日~23日的检测结果可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2中三****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
| 1 | 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布置1个参照点,厂界下风向布设3个监控点,共4个检测点)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原料及产品堆放、装卸、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及酸洗过程产生的草酸氢氟酸废气。 | 2024年10月22~23日现场验收检测期间,对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进行同时检测,由检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的无组织颗粒物及氟化物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2 | 酸洗区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 有组织废气主要是酸洗区废气、锅炉废气。酸洗罐密闭,在每个罐上方设置呼吸孔并连接集气管,将酸洗工序中所有酸洗罐产生的草酸酸雾和氢氟酸酸雾引入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与酸洗罐大小呼吸废气共用一套处理系统);酸雾与各储罐(桶)大小呼吸废气一同通过一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锅炉为生物质工业锅炉。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处理,最后经40 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2024年10月22~23日现场验收检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检测点设置在酸洗区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口,检测结果可知,由酸洗区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 |
| 3 | 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40 m高的烟囱排口(DA0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 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0 m高的烟囱排放 | 2024年10月22~23日现场验收检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检测点设置在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40 m高的烟囱(DA002)排口,检测结果可知,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四周厂界外1 m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是过滤器、换热器、脱水筛、污泥泵、酸泵、水泵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强为50~80 dB(A)。项目主要为机械性噪声,在噪声的传播过程中容易衰减,且易受厂房、墙体、植被的吸收和阻隔,因此,对设备加装减震垫等装置后,再经厂房、植被的吸收和阻隔,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 2024年10月22~23日现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面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各种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按质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渣、酸洗工序过滤器沉淀物、碱液喷淋装置沉淀物经压滤后暂存于现有尾泥库,由制砖厂家定期回收综合利用。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草酸石灰等废包装物存于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回收部门综合利用。锅炉灰渣及除尘器收集飞灰暂存在灰渣库内,提供给农户作为农肥综合利用。废布袋,纯水制备过滤设备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则由原厂家回收处置后综合利用。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库容应与危废产生量相匹配。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危废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台账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 | 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一处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产生的灰渣统一收集,及时运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肥料厂;普通废包装物收集后及时运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泥渣和沉渣(草酸钙)经压滤处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由制砖厂家定期回收综合利用。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至暂存间内暂存、分区放置。 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程豁免,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草酸废包装物、废反渗透膜等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部分废机油用于场内设备润滑综合利用,其余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
| 1 | 加强风险事故防范意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对环境发生污染风险。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450702-2024-0008-L)。 |
| 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处理厂纳管标****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由2024年10月22日~23日的检测结果可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2中三****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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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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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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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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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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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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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