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G3036**至**高速公路(施工第二合同段)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杨旭东
联系电话: 131****4295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询 价 公 告
我单位施工的G3036**至**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项目施工现场施工需要采购导热油,现公开询价。
项目概况:G3036**至**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第二合同段起点桩号K59+3340,终点桩号为 K109+340,路线全长50.0km。本合同段主要工程规模:填方为 366.9812 万立方米,挖方为2.5188 万立方米;**中桥 2 座、**小桥 1 座、**涵洞 109 道;分离式立交 10 处;通道桥 6 座、通道涵 6 处;互通式立体交叉 2 处,服务区 1 处。本次采购见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 |
计量单位 |
综合到场单价 |
总金额(元) |
备注 |
|
| 1 |
导热油 |
/ |
6.5 |
吨 |
||||
| 合计:( 元) |
||||||||
| 1、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
||||||||
| 其他说明 |
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到场单价包含13%税费,实行一票制,最终结算以实际进场量为准。价格结算按价格条款执行。 |
|||||||
| 2.综合到场单价为固定单价且为材料送至工地指定位置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出厂价、运杂费、利润、税金等,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
||||||||
| 3.税费根据国家政策同等调整。 |
||||||||
| 4.到货地点:G3036**至**高速公路项目第二合同段项目综合场站 |
||||||||
| 5.总金额=数量*综合到场单价。 |
||||||||
| 6. 付款方式:当月结算,以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乙方负责贴息,每月20日结算,开据发票,根据每次供货到场时间进行计算,在甲方向业主办理完成计量后一个月内支付当次货款的70%。 |
||||||||
| 7. 如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变化,合同增值税税率和单价变化,按以下公式进行重新调价。 |
||||||||
| 8. 合同调整固定费用=原合同综合固定费用/(1+a1)*(1+a2)其中a1:原合同增值税税率(本次招标a1=13%);a2: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后相应增值税税率。 |
||||||||
1、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报价。
3、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