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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1MA0MBY27XT | 建设单位法人:王世家 |
| 王世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县**北向20.8km的玉井镇沈庄窝村西北侧 |
| **县玉井镇区域集中供热工程(不含灰渣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玉井镇沈庄窝村北 |
| 经度:112.6231 纬度: 39.66397 | ****机关:山****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29 |
| 山审批环审〔2021〕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1-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921.12 |
| 49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1MA0MBY27X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2MA0L7LUU87 | 验收监测单位:**祥****公司 |
| ****0300MA0KGQTJ37 | 竣工时间:2022-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热源厂2台4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其配套的供热一次管网17.3km、二次管网20.175km及3座热力站,及原辅料储存转运公用辅助和相应配套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规模为供热负荷92MW。灰渣场未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台4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其配套的供热一次管网17.3km、二次管 网20.175km、3座热力站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不含灰渣场) |
| 1、供热负荷减少;2、热力站减少2座;3、二次管网减少2座村庄。原因是2座村庄供热已进行煤改电。4、灰渣场由于资质短缺未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热源厂整个生产过程可分为燃料系统(包括燃料运输、破碎、贮存及输送系统)、燃烧系统、供热系统、除灰除渣系统、热水循环及锅炉软水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等。 供热管网担负着将热源厂外供热量,通过介质输送至热力站的任务。本项目的供热介质采用高温热水,供热管网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热源厂对外供热采取间接供热方式。锅炉产生的高温热水供向热网,经各热交换站换热后回水由热网循环水泵加压送入锅炉,为一次水系统。通过换热器换热后直接供给热用户采暖的为二次水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热源厂整个生产过程可分为燃料系统(包括燃料运输、破碎、贮存及输送系统)、燃烧系统、供热系统、除灰除渣系统、热水循环及锅炉软水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等。 供热管网担负着将热源厂外供热量,通过介质输送至热力站的任务。本项目的供热介质采用高温热水,供热管网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热源厂对外供热采取间接供热方式。锅炉产生的高温热水供向热网,经各热交换站换热后回水由热网循环水泵加压送入锅炉,为一次水系统。通过换热器换热后直接供给热用户采暖的为二次水系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置2台46MW 超低排放低氮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炉内超细石灰石粉脱硫 +炉内SNCR 脱硝+尾部增湿活化脱硫+布袋除尘器。措施的综 合除尘效率99.5%,综合脱硫效率85%,综合脱硝效率60%, 综合去除汞效率为65%。处理后的烟气通过1座8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1929-2019) 表1**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为10mg/m3 、35mg/ m3 、50mg/ m3 、0.05mg/ m3。 (2)原煤破碎筛分配套1 台集尘罩+1台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石灰石粉仓仓顶设1台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通过高出仓顶 2m 的排气筒排放;2座消石灰仓仓顶各设1台布袋除尘器, 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通过高出仓顶2m 的排气筒排放;灰仓 仓顶设1台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通过高出仓顶 2m 排气筒排放。 除尘效率99.8%,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标准。 (3)建设一座总面积1440m2封闭式储煤库,煤库内设 置洒水设备,抑尘效率90%;原料煤输送转运采用封闭式皮 带走廊,煤流转载点处设喷雾洒水装置除尘,抑尘效率95%; 采用箱式货车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洒水,煤库出入口设置 全自动洗车平台,清洗车身及轮胎;灰渣场倾倒灰渣过程中 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填埋作业采用分区、分块运行方式,作 业过程中及时用推土机推平压实,并配专门洒水车在场区地 面定期洒水降尘,非作业时间内将未覆土的作业面全部用不 透水的防尘布覆盖;场地四周设绿化防护林带。无组织废气 中 颗 粒 物 须 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办公生活污水经5m3/d 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降 尘洒水,不外排。 (2)锅炉排污水、热源厂软水站排水全 部用于脱硫除尘器补充用水,不外排。 (3)车辆冲洗废水 经洗车平台配套的一座24m3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4) 换热站排水用于脱硫除尘器补充用水,不外排。 (5) 对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柴油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贮灰场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 3、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原煤破碎产生的 除尘灰,石灰石仓、消石灰仓除尘灰回用于相应生产工序; 锅炉炉渣、灰仓除尘灰、脱硫渣等外售综合利用,销售不畅 时可送至灰渣场填埋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2)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 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 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年修改单。 (3)生活垃圾厂内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风机、真空泵、水泵等产 噪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软连接、采取密封隔音、基础 减振、绿化降噪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 夜间50dB(A)。 5、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厂区硬化,加强绿化,空余地带种植树木和草坪,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治土地沙化。 6、 ****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 (晋环发[2015]25号) 规定,已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二氧化硫13.76吨 /年、氮氧化物19.66吨/年、烟尘3.93吨/年、粉尘0.545吨/ 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并在项目投运前完成排污权交易变更。 三、落实环境监督管理措施。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 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四 、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和****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做好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方面,2台46MW锅炉产生的烟气,废气(超低排放低氮CFB锅炉)炉内超细石灰石粉脱硫+炉内SNCR脱硝+尾部增湿活化脱硫+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共用一个80米的排放烟囱排放;原煤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管+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灰仓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7.5m高排气筒排放;渣仓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7.5m高排气筒排放;1#消石灰仓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9.5m高排气筒排放;2#消石灰仓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9.5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灰仓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22.5m高排气筒排放;建设一座总面积1440m2封闭式储煤库,煤库内设置洒水设备;原料煤输送转运采用封闭式皮带走廊,煤流转载点处设喷雾洒水装置除尘; 采用箱式货车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洒水,煤库出入口设置全自动洗车平台,清洗车身及轮胎。 2、水污染防治,(1)办公生活污水经多介质过滤10m3/h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降尘洒水,不外排。 (2)锅炉排污水、热源厂软水站排水全部用于脱硫除尘器补充用水,不外排。 (3)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平台配套的一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4) 换热站排水用于脱硫除尘器补充用水,不外排。 (5) 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柴油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 3、固废方面,(1)原煤破碎产生的 除尘灰,石灰石仓、消石灰仓除尘灰回用于相应生产工序; 锅炉炉渣、灰仓除尘灰、脱硫渣等外售综合利用。 (2)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 行处置。 (3)生活垃圾厂内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风机、真空泵、水泵等产 噪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软连接、采取密封隔音、基础 减振、绿化降噪等措施。 5、生态,厂区硬化,加强绿化,空余地带种植树木和草坪 6、总量控制,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8号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请,证书编号:****,有效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8年11月28日。根据2025年1月4日和13日的监测结果和实际工况进行计算实际排放量,二氧化硫1.497吨 /年、氮氧化物2.161吨/年、烟尘1.023吨/年、粉尘0.264吨/ 年。 7、其他,已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防范措施。 |
| 1、石灰石仓除尘系统排气筒高度设22.5m,消石灰仓除尘系统排气筒高度设19.5m,灰仓除尘系统排气筒高度设17.5m,渣仓除尘系统设置布袋除尘,排气筒高度17.5m;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为多介质过滤10m3/h污水处理站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原因按实际情况调整符合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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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台46MW锅炉 |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703-2019,《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2-2010 | 超低排放低氮CFB锅炉+炉内超细石灰石粉脱硫+炉内SNCR脱硝+尾部增湿活化脱硫+布袋除尘器。 | 经对******县玉井镇区域集中供热工程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DA001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5.3-5.8mg/m3、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为6-7mg/m3、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为30-38mg/m3、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检出限0.0025mg/m3)、烟气黑度为<1级(林格曼黑度),达到了**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1703-2019 表1标准限值要求,氨的排放浓度为0.32-0.42mg/m3,达到了《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2-2010 6.1.1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原煤破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 | DA002原煤破碎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4.2-4.8mg/m3,排放速率为0.069-0.089kg/h; | |
| 3 | 灰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 | DA003石灰石仓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6.1-6.9mg/m3,排放速率为0.027-0.033kg/h; | |
| 4 | 石灰石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 | DA004粉煤灰仓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6.4-6.8mg/m3,排放速率为0.016-0.019kg/h; | |
| 5 | 1#消石灰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 | DA005之1#消石灰仓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5.3-6.1mg/m3,排放速率为0.035-0.042kg/h; | |
| 6 | 2#消石灰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 | DA006之2#消石灰仓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5.2-5.6mg/m3,排放速率为0.018-0.021kg/h; | |
| 7 | 渣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 | DA007渣仓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6.4-6.8mg/m3,排放速率为0.019-0.022kg/h; |
| 1 | 锅炉房的鼓、引风机、空压机、碎煤机及各类泵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2类 | 降噪、减振、隔声等 | 本次厂界噪声共布设4个监测点,厂界监测期间东厂界昼间为56.8-57.2dB(A)、夜间噪声为45.6-46.9dB(A),南厂界昼间为54.6-55.3dB(A)、夜间噪声为44.2-45.5dB(A),北厂界昼间为56.4-56.9dB(A)、夜间噪声为46.7-46.8dB(A),西厂界昼间为55.4-55.8dB(A)、夜间噪声为44.1-45.7dB(A) |
| 1 | (1)原煤破碎产生的 除尘灰,石灰石仓、消石灰仓除尘灰回用于相应生产工序; 锅炉炉渣、灰仓除尘灰、脱硫渣等外售综合利用,销售不畅 时可送至灰渣场填埋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2) 危险废物集 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 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 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年修改单。 (3)生活垃圾厂内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1)原煤破碎产生的 除尘灰,石灰石仓、消石灰仓除尘灰回用于相应生产工序; 锅炉炉渣、灰仓除尘灰、脱硫渣等外售综合利用。 (2)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25m2危废暂存间,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厂内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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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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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 (晋环发[2015]25号) 规定,已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二氧化硫13.76吨 /年、氮氧化物19.66吨/年、烟尘3.93吨/年、粉尘0.545吨/ 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并在项目投运前完成排污权交易变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山****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日以山审批总量函[2021]12号文件关于对“**县玉井镇区域集中供热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复函,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了核定:粉尘≤0.545t/a、烟尘≤2.91t/a、SO2≤10.2t/a、NOx≤14.57t/a。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8号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请,证书编号:****,有效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8年11月28日。根据2025年1月4日和13日的监测结果和实际工况进行计算实际排放量,二氧化硫1.497吨 /年、氮氧化物2.161吨/年、烟尘1.023吨/年、粉尘0.264吨/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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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区硬化,加强绿化,空余地带种植树木和草坪,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治土地沙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区硬化,加强绿化,空余地带种植树木和草坪。灰渣场未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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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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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后,公司为更好的执行“三同时”制度,积极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沟通,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本项目环保设施在设计、施工阶段均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设计施工,较好的执行了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 2021年8月,本公司委托****编制了《**县玉井镇区域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2月29日,山****管理局以山审批环审[2021]20号文件对《**县玉井镇区域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22年9月建设完成。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8号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请,证书编号:****,有效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8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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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