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校**校区二号门临街门店对外公开招租,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竞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此次招租标的位于******校区二号门临街门店,具备门店经营的基本条件。
| 校区 |
序号 |
房屋位置 |
经营范围 |
使用面积 (㎡) |
招租底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备注 |
| ** |
1 |
二号门临街房屋5号 |
****网吧、游戏厅、台球厅、歌舞厅、洗浴、****小学周边****学校形象的业务;不得用于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或经营非法业务。 |
53 |
76,320 |
20,000 |
|
| 2 |
二号门临街房屋6号 |
30 |
43,200 |
10,000 |
重要提示:
1.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规格等均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竞租人应自行认真咨询、踏勘、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标的面积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不做调整。
2.经营业态不能超出招租方指定的经营范围,同时不得销售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商品,不得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业态,不得作为库房使用。经营业态的最终****管理处所有。
3.从第二年开始,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
4.两个门店已打通使用,同一竞租人可以同时竞租两个门店,若两个门店的最终承租人为非同一人,需由承租方自费对门店内部进行物理隔断。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一)资质条件
合格竞租人可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法人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近3年信用记录;自然人需提供报告时间为最近一年内的个人信用报告)
3.竞租人是法人的,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其他要求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租人,不得参与招租活动。
2.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在编、人事代理、合同制、劳务派遣等)、在读学生不得参与竞租。
3.本次招租拒绝联合体竞租。
4.曾中租过我校的招租项目但未正常履约的,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