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场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人:****
原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29日
一、修改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第二条“资格要求”现修改内容为:(1)本次工程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6)投标人近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原招标公告中第四条“招标文件的获取”现修改内容为:(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5)银行基本****银行账户基本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查询截图;(7)有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文件效力
1.本修改文件作为2025年5月29日《米山镇****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的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内容冲突,以本公告为准。
2.各投标人需按修改后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调整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确认与反馈
请各投标人于2025年6月3日18时前,将《修改内容确认函》(加盖公章)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至招标人,逾期未反馈视为已知悉并接受修改。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米山镇司家庄村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186****0238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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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