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8号后方陆域建筑物10+10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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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8号后方陆域建筑物10+10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442.00 万元(首年)
标的占地面积29567.85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约为34779.3㎡(最终以规划核实为准)(其中1号楼装配式辅助生产用房建筑面积为29078.02㎡,层数1层,总高度为13.1m,2号楼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2559.92㎡,层数4层,总高度为14.05m,3号楼行政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3111.45㎡,层数4层,总高度为15.5m。)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办公;工业;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6-03
2025-06-16
**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8号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577-****2012、0577-****6398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18)**区不动产权第****755号、浙(2018)**区不动产权第****756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人须自行勘察及对接准入要求,业态经营能否入驻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442.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1、首年租金挂牌价442万元,标的含三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但计入合同租期。 2、租赁期限至2045年2月28日。租赁合同签订方式为“10年+10年”模式,首个“10年”期限为起租时间至2035年2月28日(第1年为起租时间至2026年2月28日),双方按该期限签订租赁合同,待租赁期满前二个月,承租人可提出续约要求,在各方面条件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等),可续约10年。续签后租金金额、支付等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期租金应当在上一期租金期限满30天前付清。第五年开始每年按上一年租金总价的1%递增;第十年租赁期满前2个月对标的年租金重新进行市场评估,第十一年至第十四年的租金按新的评估价执行,从第十五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收取(若承租人不接受新的年租金价格的则可以放弃签订后十年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与出租人进行标的交付。 2、承租人需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在缴清相关价款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移交手续,第1年为起租时间至2026年2月28日。 出租用途 1、承租人须按照租赁用途(工业、办公、宿舍),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有特殊存放要求的危险化学物品。承租人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如有需要,出租人可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有关承租标的上的包括消防、生产、治安在内的所有安全事项全部由承租人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概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有权对标的进行安全检查,承租人应全力配合。 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首年租金招租底价:首年租金挂牌价442万元。 2.履约保证金: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纳中标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共区域的公用设施(含道路、路灯等)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及水电等公共能耗按后方陆域占地面积分摊。 4.承租人需在海经区注册或迁入、办理税务登记,财政隶属关系归属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税收缴纳到当地。若自然人或海经区区域外企业成交的,须在拍卖成交后10天内在****公司(承租人为自然人的,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租人为企业的,****公司须****公司或承租人将竞得企业注册地迁移至海经区)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承租人须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6.承租人作为二次装修改造工程的实际实施主体,须独立承担因改造工程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承租人实施改造工程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本租赁合同约定,因装修改造引发的任何争议或损害,均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7.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出租人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业主、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 8.承租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符合海经区产业准入相关条件。 9.租赁期满的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提前终止的,承租人投资的配套设施设备,出租人不予以补偿,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处置。如逾期10天未处理,即视为承租人放弃其所有权,出租人有权对上述配套设备设施按无主物处理,且出租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0.承租人不得擅自把标的物整体转租、分租给第三方,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可进行联合经营。 11.出租人负责港区的对外通道建设,承租人需配合出租人迁改位于道路范围内的配电房及其他附属构筑物、设备设施,以确保港区道路工程顺利实施。 12.租赁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诉讼解决。 13.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附件《租赁合同》为样本,以出租方与承租人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以上合同由出租方与承租人自行签订,拍卖人对出租方与承租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租期 10+10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3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浙交汇”平台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市鹿****大厦21楼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6398、152****5725 6、****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2266 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17日上午10时整,在****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17时止,以此类推,若**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 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竞买协议.docx 联合体报名范本.docx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样本).docx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文件.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先生、张先生 电话 0577-****2012、0577-****6398
传真 邮箱 ****@qq.com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com/WZPT/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市鹿****大厦2101
联系人 张先生 固定电话 0577-****6398
手机 15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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