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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建设的指导意见》(沪住建规范联〔2023〕13号)及《**市绿色生态**试点和示范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的通知(沪建建材〔2019〕39号)等文件,依据《绿色生态**评价标准》(DG/TJ 08-2253-2024)的要求,我委组织完成**一大会址﹒新天地项目的受理、技术审查、复核工作,项目基本情况如下,现将该绿色生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5天。
表1 **市2025年第一批绿色生态**公示项目
| 序号 | **名称 | 申报星级 | 类型 |
| 1 | **一大会址﹒新天地 | 三星 | 试点 |
在公示期内,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1-****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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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