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中心区07-02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及其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及其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办事处 | |||||
| 项目名称 | 葵涌中心区07-02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 项目类型 | 基础设施项目 | |||
| ****机关 | ******财政局 | 批准文号 | **** | |||
| 被用地单位 | 深****办事处 |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0.3981 | 使用期限 | 24个月 | |||
| 采伐面积 (公顷) | 0.3806 | 采伐树种 | 阔叶混交林 | 采伐方式 | 皆伐 | |
| 更新单位 | / | 更新物种 | / | 更新方式 | / | |
| 备注: | ||||||
二、公示时间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地点
(一)网站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dp/
****社区
深****办事处葵新社区公告栏
(三)项目所在现场
深****办事处金葵西路和环**路交叉口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组织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座机或手机号码),其中单位或组织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或组织公章,异议材料可寄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林业科(邮编51811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深****办事处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邮政编码:518119
联 系 人:蒋工
联系电话:0755-****6306
电子邮件:dplyk@pnr.****.cn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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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