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二****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经纬路与****花园C24栋102室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系数):0.7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厂家/产地 |
| 1 | 鸡蛋 | 弘洋 | 斤 | ****经销处/**省 |
| 2 | 肉类(核心产品) | 肉类 (核心产品) | 斤 | 猪肉:**华正农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省 鸡肉:****公司/** 牛肉:**省**皓月****公司/**市 鸭肉:******公司/山 东 鹅:东****公司/**县 |
| 3 | 青菜类 | ******社 | 斤 | **区莽卡乡******社/******基地 |
| 4 | 豆制品类 | 烧锅 | 斤 | ******公司/**县 |
| 5 | 干调类 | 希杰 | 斤 | 希杰****公司/** |
| 6 | 米、面、油 | 龙田 | 斤 | 长****公司/** |
| 7 | 面 | 五得利 | 斤 | 中粮福****公司****公司/**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苏桂芳、丁鹏巍、潘风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按上述标准计算代理费金额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阜丰胡同77号
联系方式:朱晶166****8444(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关区华庆南路钜城上景A3-2栋806室
联系方式:曹波133****6657(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波
电 话:133****6657
4.监督部门:****财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64
来源:****
初审:曹波
复审:朱晶
终审:孙丽萍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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