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和传染病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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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用房项目和传染病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名称:****业务用房项目和传染病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咨询服务。

三、****业务用房项目和传染病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咨询服务项目编号:****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万元)

合计(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业务用房项目和传染病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咨询服务

1项

2

2

2

六、采购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6.1采购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采购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采购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采购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采购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7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能力(提供近两年内已完成项目合同复印件不少于2个)。

6.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1、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7.1获取途径:报名时现场获取。

八、报名及采购申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8.1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6月6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单位的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医技楼4楼基建运行科。

8.3采购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应在2025年6月9日上午10:00—10:30递交****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标书代写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表和采购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公告发布:

本项目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

采购联系人:向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826—****228 136****3338

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主体自行负责,**市公共**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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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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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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