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专项资金扶持(李梅)项目补助方案的通知》(樟农〔2024〕184号)等文件要求,******公司承担的青梅绿色产业园生产设施建设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因设计单位工作疏漏,阳光房屋面覆盖材料与实际不符,需进行变更调整。建设主体申请:(1)阳光房屋面材料由5mm厚玻璃采光板,调整为2.5mm厚玻璃钢采光板,其余批复建设内容保持不变。(2)新增购置安装5000kg货梯5部;原料周转设备(3吨柴油手动挡搬运叉车)2台;直径4.5米、高9米玻璃钢储罐2个;ISD-NFX4016-U型X光智能异物检测仪5台。新增投资额216.49万元。项目变更前(不含设备)总投资额为1899.9431万元,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额为2116.4331万元,较原批复总投资额2030.62万元增加了85.8131 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保持不变。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6月9日
监督电话:****0591-****2127
地址:**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