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下埔横****生态环境局**分局,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9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高新科技产业园鹿岗片区02单元LG02-01-01地块9#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为867.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468.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挂绳、背带的生产,年产挂绳1000万条、背带50万条。 |
| 环评机构 | **旭森****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采取网络等方式公示。 |
| 时间: | 2025-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