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智能化及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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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智能化及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智能化及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智能化及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141.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将原合同第【 2 】条第【 1 】款约定的“【合同金额 】”修改为“【 合同金额小写:¥4,020,381.00元,大写:肆佰零贰万零叁佰捌拾壹元整】”。
2.将原合同第【 3 】条第【 1 】款约定的“【履约时间 】”修改为“【自开工令签订日期起90个日历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产品(含安装调试)交付给甲方,履约时长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结决算。】”。
3.原合同【附件1:货物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的中的第八项 办公电脑及配套设备的前四项删除,详见原合同须核减清单。
4.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工作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条款内容。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投标产品国产电脑台式机、A3彩色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A4****部队信息化设备最新国产化要求,需对该部分产品进行核减,核减金额为164760元;鉴于当前项目需****武装部最新要求,将合同履约时间进行修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街道商会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市**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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