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宝华腾尚卿铁件工艺品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 项目名称 | 华腾尚卿铁件工艺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尚卿乡新楼村创新路 1 号藤云工艺园新材料应用标准厂房B1(1-4)、C1(1-4)栋的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公司 |
| 公 示 期 |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建筑面积9814.34m2,年产铁件工艺品30万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除尘喷淋用水定期清理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县尚卿****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喷粉粉尘经“滤芯+二次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烘干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过渡期,炉窑废气经“水浴除尘+水喷淋(稀碱)+袋式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远期通过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7177 ****6972 2、传真:0595-****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中心1号楼13****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