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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宿舍内设施 |
|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更正内容: |
| 评标办法相关实质性变动内容:标书代写 |
| -A包:分包:****-A 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评审:第6条“检验报告1”,评审标准由“投标人所投产品实木上下床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CMA,CNAS检验报告,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实木上下床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检验报告,提供得 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 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评审:第7条“检验报告2”,评审标准由“投标人所投产品实木储物柜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CMA,CNAS检验报告,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实木储物柜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检验报告,提供得 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 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评审:第8条“检验报告3”,评审标准由“投标人所投产品原材料橡胶木、水性漆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CMA,CNAS检验报告。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原材料橡胶木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检验报告,提供得 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 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评审:第9条“检验报告4”,评审标准由“投标人所投产品实木写字桌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CMA,CNAS检验报告,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实木写字桌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检验报告,提供得 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3日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 |
| 地 址:**省**市**区**街道安岱路333号 |
| 联系方式:****833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 称:**** |
| 地 址:**市**区山大路226号 |
| 联系方式:0531-****890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朱李双 |
| 电 话:0531-****8906 |